加强涉农检察工作 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涉农检察工作 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核心要点:

■ 全国检察机关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刻认识“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加重视做好涉农检察工作,积极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努力为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查办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是涉农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也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

■ 农村安定有序,是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基本期盼,也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检察机关尤其是广大基层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促进提升农村基层法治水平。

■ 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探索运用督促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完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部署依靠改革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对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三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服务“三农”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

近年来,中央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深得民心的“三农”政策,有效调动了农民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农业农村发展。但必须看到,现阶段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农村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等诸多问题,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保障农民幸福生活依然任重道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如何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这些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重点热点领域,组织开展涉农职务犯罪专项查处,加强对涉农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国检察机关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刻认识“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加重视做好涉农检察工作,积极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努力为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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