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检察工作新形势努力提升四个水平

适应检察工作新形势努力提升四个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当前,检察机关所处社会条件、面临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司法标准越来越高,司法难度越来越大,司法作风要求更严,司法风险日益增大,司法环境更加透明,司法领域逐步拓展,司法办案的内涵不断延伸,司法手段对现代化信息技术越发依赖,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全省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这些新常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四个河南”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坚持“科学发展、遵循规律、转变方式、提升水平”工作主线,重点提升四个能力水平,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近年来,河南检察机关遵循司法规律、推进理性司法,实质上就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具体体现,这也是全省检察工作得以持续提升的重要原因。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服务大局工作,既要积极主动服务,又要依法规范服务,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决不能脱离职能乱服务。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牢牢把握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处理好维权与维稳、依法办案与接受监督等关系,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接受监督制约,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接受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制约,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改进代表委员联络、特约检察员等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强化队伍建设,正确处理严管与厚爱的关系,既要从严治检,又要以人为本,努力为检察人员施展才华、干事创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检务保障,注重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通过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检务保障作用。

提升融入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检察工作要走专业化、职业化道路,但决不能以此为借口,搞关门主义、司法神秘、脱离群众,游离于大局之外。检察干警不仅要熟悉检察业务,而且要了解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要自觉把融入大局、服务群众作为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和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要紧紧围绕大局谋划推动检察工作。深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司法需求,努力做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要探索创新联系服务群众平台载体。紧密结合群众需求,稳妥推进向重点乡镇和产业集聚区派驻检察室或工作站工作,认真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五进”送法活动,不断拓展联系服务群众平台,进一步提高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能力,努力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声相应。要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亲和力。落实司法办案“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化职能、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三个层次目标要求,深化检务公开机制改革,提高新媒体条件下社会沟通能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监督检察权。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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