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适应新形势 努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主动适应新形势 努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摘要: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紧紧围绕“四个全面”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坚持“科学发展、遵循规律、转变方式、提升水平”工作主线,重点提升四个能力水平,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当前,检察机关所处社会条件、面临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司法标准越来越高,司法作风要求更严,司法风险日益增大,司法环境更加透明,司法领域逐步拓展,司法办案的内涵不断延伸,司法手段对现代化信息技术越发依赖,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紧紧围绕“四个全面”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坚持“科学发展、遵循规律、转变方式、提升水平”工作主线,重点提升四个能力水平,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近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遵循司法规律、推进理性司法的实践,实质上就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具体体现,这也是全省检察工作得以持续提升的重要原因。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服务大局工作,既积极主动服务,又依法规范服务,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决不能脱离职能乱服务。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牢牢把握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处理好维权与维稳、依法办案与接受监督等关系,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接受监督制约,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接受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制约,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特约检察员等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强化队伍建设,正确处理严管与厚爱的关系,既从严治检,又以人为本,努力为检察人员施展才华、干事创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检务保障,注重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通过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检务保障作用。

提升融入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检察工作应当坚持走专业化、职业化道路,但决不能以此为借口,搞关门主义、司法神秘、脱离群众,游离于大局之外。要着力解决“四低”问题,即检察人员对经济社会发展了解度低、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互动程度低、群众对检察职能的知晓度低、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率低。检察人员不仅要熟悉检察业务,而且要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自觉把融入大局、服务群众作为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和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要紧紧围绕大局谋划推动检察工作,深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司法需求,努力做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要探索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平台载体,紧密结合群众需求,稳妥推进向重点乡镇和产业集聚区派驻检察室或工作站工作,认真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五进”活动,不断拓展联系服务群众平台,进一步提高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能力。要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亲和力,落实司法办案“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化职能、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三个层次的目标要求,深化检务公开机制改革,提高新媒体条件下社会沟通能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监督检察权。 

提升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 

深刻认识规范司法行为是依法办案的应有之义,是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深刻认识规范司法行为只能主动适应,任何企图“回避”“走捷径”的办法都是行不通的。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抓住要害,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结合专项整治活动,注重研究司法活动中的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健全规范司法体系,界定司法标准,细化办案规程。强化案件集中管理不打折,落实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职责,对办案全过程实行节点监控、对法律文书和涉案文书统一监管、对律师统一接待,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使用和深化运用,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刚性约束。健全业务考评体系不走偏,认真研究梳理现有考核指标,取消不合理指标,科学设置、合理区分达标性、竞争性考评项目,突出案件质量评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发挥控申工作内部监督作用,把反向审视作为加强自身司法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贯穿始终,强化申诉赔偿案件调研分析,促进解决侦查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以严肃追责倒逼司法规范。 

提升检察管理、推进改革的能力水平 

认真研究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原有管理模式与改革的对接问题。着手分析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要求,研究建立符合改革要求的管理方式、管理机制,为改革顺利推进做好思想上、制度上的准备。检察管理涉及方方面面,除了检察业务工作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体系外,其他工作包括队伍建设、综合文秘、政务保障、财务装备、后勤管理等,都要适应改革要求,建立科学严密、完备有序的工作制度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保障各项工作顺畅、规范、高效开展。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加大决策督察、专项督察和检务督察工作力度。结合检察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有效整合内部管理资源,解决好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问题,整合资源,形成管理合力。切实推进法治文化和检察文化建设,发挥好教育导向、凝聚亲和、自我约束、激励协调和精神辐射功能,着力提升检察管理的内涵层次和作用效果。

(作者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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