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催生社会治理新变革

“互联网+”催生社会治理新变革

2015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不仅对现代制造、电子商务、金融行业等经济部门将产生重大影响,也会在社会治理领域催生新的变革,打破长期以来制约社会创新的藩篱,激发社会新活力。

社会组织数量的多寡,是衡量社会发展程度高低和社会治理结构优劣的参考标准。在过去双重管理的体制下,任何机构、团体或个人要想在内地成立社会组织,既要找到业务主管单位来“挂靠”,又要得到登记管理机关(通常是民政部门)的批准。颇高的登记注册门槛,严重阻碍了社会组织规模的扩大。截至2012年底,内地共有社会组织49.9万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仅3.7个,该水平仅相当于新加坡的1/4、香港的1/8、美国的1/17、日本的1/26。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启动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试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可以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管理。体制束缚的松动带来社会组织数量的加速增长,短短两年的时间,内地社会组织总量增加了10万多个,2014年底首次突破60万个。然而,每万人拥有4.4个社会组织的水平,仍然只是新加坡的1/3、香港的1/6、美国的1/14、日本的1/22。

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社会组织提供了线上大规模孕育和超常规成长的历史机遇。2014年底,腾讯微信用户已达到5亿个。如果平均每两个用户中有一个加入微信群、群平均成员规模为200个,简单匡算,作为无需登记的线上社会组织的微信群共有125万个——这一规模是线下实际登记社会组织总量的2倍多。同期,腾讯QQ月活跃账户超过8亿个,按照相同的匡算方法估计,QQ群超过200万个。仅腾讯一家公司的两个APP平台,就孵化形成了总量相当于线下5至6倍的线上社会组织。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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