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意见(2)

2015年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意见(2)

核心提示: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林业、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要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等破坏林木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造林绿化成果,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可持续增长。

3、沿墙绿化。全区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见缝插绿、见地植树”的原则,做好单位内外绿化以及空闲地植树造林,力争绿地率达到35%以上。做好城区主干道路的临街单位绿化美化、增绿透绿工作,对裸露墙体、护栏进行垂直绿化。新建单位庭院、小区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对绿化不达标、裸露土地不能有效绿化的,不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原有单位庭院、小区绿地裸露土地采取绿化补植措施,补植扶芳藤、鸢尾等地被植物,更新退化草坪,提升绿地功能。同时,大力倡导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营造“植绿、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掀起全民义务植树高潮,义务植树尽责率要达到90%以上。

(三)荒山绿化工程。主要是利用春季和雨季,对街镇辖区内宜林荒山丘陵进行绿化提升,本着“三年一规划、两年一验收、一年一实施”的原则,结合上级相关政策,突出重点区域造林,创新造林模式,采用工程招标方式,力争用最短时间使辖区内的荒山全部绿起来、美起来。

(四)苗木花卉工程。重点依托、苗木,现代农业产业园、开银苗木等花卉苗木基地,积极推进中国园林花卉苗木博览城建设,进一步完善鲁南花卉市场和沂州花卉市场的配套设施建设,全力打造区3万亩花卉苗木基地,实现“北有花卉市场、南有万亩生产基地”的产业格局,引导辐射带动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

(五)城区、街镇驻地增绿补绿工程。区住建局和各街镇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城区、街镇驻地主次干道两侧绿地、公共绿地和单位庭院采取栽补植法桐、栾树、小叶女贞球等乡土树种,现有绿化带内林下裸露土地栽补植扶芳藤、鸢尾等地被植物的方式进行增绿补绿,实现植被全覆盖。在罗七路、文化路、南环路、206国道、工业路、湖北路、沂河路、双月园路、双月湖路、环护台巷等十条道路和双月湖湿地公园、双月源休闲广场两个公园,栽植乔灌木10万株、模纹地被5万平方米,新增绿地12万平方米。各街镇重点对驻地主要道路绿地、公共绿地及沿河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提升改造,栽植乔灌木3.25万株,栽植地被植物5.2万平方米。

四、措施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奖励补助政策。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造林绿化列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区政府继续完善奖励补助政策,对新发展20亩以上的连片杨树丰产林,无偿提供杨树苗;对街镇财政支出的造林绿化苗木款(以今年5月1日前单据为准,不含园林工程造林绿化),在票据审核和现场验收的基础上,根据成活率和管护情况,按实际投资苗木款的1/8给予补助奖励;对各街镇的造林绿化工作,将组织考核验收评比,对工作突出的优秀街镇授予奖牌。

二是突出重点,积极打造串点连线风景线。各街镇要把2015年的新造林点、美丽村庄绿化、道路、河流、荒山、空闲地等造林绿化亮点串联起来,形成环状绿化风景线路。线路确定后,各街镇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抓紧对线路范围内的空闲地进行补植完善,确保线路整齐美观。对各街镇的串点连线线路,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对完不成造林任务的街镇通报批评,限期完成任务。

三是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春季绿化任务圆满完成。城建绿化工作要在4月30日前完成,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抓住春季绿化的黄金时期,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全面完成绿化任务;5月中下旬,区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绿化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切实做好宣传和管护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向社会各界发放《全民义务植树倡议书》,宣传植树造林和建设绿色生态的重大意义,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和造林绿化意识。同时,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林业、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要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等破坏林木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造林绿化成果,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可持续增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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