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首次给文件会签定时限

国务院首次给文件会签定时限

——文件跑“部”提速 政策掷地有声

国务院第一次对文件的会签时间提出了时限要求。今天下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通知明确规定:无论是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还是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文件,都必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

新文件试吃了第一只“螃蟹”

在4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严斥一些部委和地方文件运转流程繁冗、拖沓。

有媒体报道说,有关部门汇报时说,国务院常务会议几项已经确定的政策,之所以迟迟没有“落地”,是因为文件起草完成后,一直按照流程在相关部门等着“会签”。

李克强说,我们出台的许多政策,中央和各部门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经过详细测算,并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执行方案,但却常常因为繁冗、拖沓的所谓“会签”,让一些好政策“迟迟落不了地”。

对此,李克强当场表态:“中央研究了一年多,拿出政策,结果各种手续再走上一年,这不是闹笑话吗?”

在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说:“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在哪个环节有拖着、卡着的现象,一定要就地消除!”他表示:“要坚决打破原来的规矩,不能让文件再在处长、司长那里一层一层地‘画圈’了!”他当场明确了一个文件运转流程“新制度”: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如果由部门联合印发,7天内必须下发;如果由国务院印发,没有重大修改意见的7天以内必须下发,需要协调修改的10天之内必须下发。

今天在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文件:从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李克强总理表态,到4月28日文件出台,用了不到7个工作日的时间。

为什么是7天

运转流程为什么确定为7天?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司局负责人说:“这7天不是凭空想像出来的。”

这位负责人介绍,从起草之日开始,有关工作人员用一天的时间征求了87个部门的意见,其中,包括国务院所有副秘书长和有关司局领导同志。“一些单位可能有不同意见,如何能达成一致,这本身就是挑战。”这位负责人说。

“我们采用的是倒推机制。”这位负责人介绍,《通知》对7个工作日完成会签作出了明确的工作流程安排: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程度将修改、会签后的文件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承办秘书局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跟踪传批。还有两个工作日,核文和印发各占用一天的时间。

据介绍,以前部门文件会签时间比较长,如果一个部门有一点修改意见,按照流程,会从处长到司长再到部长,走上一圈。这位负责人说,《通知》要求对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印发文件,只需作文件修改的,部门间会签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会签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通知》明确规定:如果会签部门未按时限会签的,视为无不同意见。会签时有关部门如有不同意见,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在文件及文件起草说明中明确提出处理意见,一并报名。其他文件在部门间的会签时间,原则上也要按此执行。

这位负责人说,“自始至终,我们转圜的余地很小。”实际上,各个部门的时间都非常紧张,所以,文件会签不得不进行“流程再造”。这位负责人介绍,文件起草、审核、征求意见、信息公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全部提前了。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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