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时代特色和法治精神的理性思考(2)

具有时代特色和法治精神的理性思考(2)

——学习《罗干谈政法综治工作》的体会

四、把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作为政法工作不断前进的动力。改革是解决前进中问题的金钥匙。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党的十六大作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战略决策后,罗干同志在推动改革方面投入了很大精力,对改革涉及的许多重大问题开展了集中调查和深入研究。他特别强调要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政法工作改革要立足于我国国情,总结政法工作改革的经验,借鉴和吸收外国法制建设的有益经验,但不照搬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善于从政治上、全局上把握好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政策措施,注意防止和克服偏离中央确定的改革方案,注意防止和克服从地方、部门利益出发搞改革的倾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十分注重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感受,强调要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特别对“打官司难”“执行难”和“打不起官司”等方面的改革,要采取得力措施,着力推进,尽快取得重要成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质性的进展。他既注重司法领导体制改革,又注重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在他的推动下,中央决定将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这对于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促进人权司法保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把综合治理作为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我们党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一大创造,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展开。罗干同志始终把综合治理作为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付出了大量心血,着力推动综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经中央批准,中央综治委在浙江2003年召开了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2004年召开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这两次会议上,他充分肯定了浙江省广大干部群众在新的形势下创新发展“枫桥经验”,高度评价了浙江省委一再强调的“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和“富裕与安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致富与治安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两句话,总结推广了浙江省建设“平安浙江”的经验做法,提出“发展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稳定也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重要论述。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他特别强调坚持专群结合,在发挥好专门机关作用的同时,最广泛地组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力量搞好社会治安,推动各地创造了企地联防、厂店联防、联户联防、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等许多群防群治的有效形式。他高度重视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各地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和村级治保会、调解会等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各地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护联防等各项基础工作。他重视综治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健全综治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领导责任追究制和考评考核制度等。他大力推动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村)、平安校园、平安市场、平安企业(单位)等各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指出“经过多年探索,我们创造了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有效形式,这就是平安建设。”

六、把政法队伍建设作为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政法队伍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的专门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法干警面临的诱惑和腐蚀明显增多,政法队伍的管理难度也比过去加大了。对此,罗干同志强调要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和科技强警,持之以恒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他高度重视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解决政法队伍的政治立场问题放在首位,要求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他要求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决根除一切特权思想,提出:“对广大政法干警来说,群众观点不仅是一个感情问题、方法问题,更是根本立场、根本原则问题。”他对从严治警抓得严、抓得实,早在1997年他就提出了“四条禁令”,作为对政法干警最起码的要求,对整肃队伍纪律作风起到了深远的影响。他亲自动员部署,在全国政法队伍中连续多年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公正执法树形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持续不断的集中教育和专项整改,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政法综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法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新贡献。学习领会罗干同志的有关论述,必将有助于全体政法干警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政法事业不断发展进步,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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