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介绍】
受贿官员将巨款藏在酒箱中谎称“开箱有喜”
预感到自己受贿的事将东窗事发,便将受贿款分别装入行贿者所送的名酒箱中重新封存,对领导谎称自己“开箱有喜”,中大奖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某团原副团长何立新竟然如此自证“清白”。
2014年8月,兵团焉耆垦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何立新15年有期徒刑。何立新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收受贿赂
2012年至2013年,何立新在担任第二师某团副团长代表该团与库尔勒某榨油坊业主赵某签订并履行“油饼购销合同”期间,在业务往来中,赵某给何立新送去人民币45万元及五粮液一箱、红花郎酒一箱、金剑南酒一箱、软中华香烟6条。
玩忽职守
2014年2月15日,何立新因赵某涉嫌骗取第二师某团银行借款2769.35万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如实交代了他与赵某签订购销合同等相关事实。
实际上,赵某在外已欠下高额债务,没有能力再偿还二师某团的贷款。2014年2月14日,赵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部门调查。当月23日,潜逃的赵某被库尔勒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团里派何立新到库尔勒市公安局协助调查此事时,何立新获知2700多万元无法追回,开始担心自己受贿的事情被发现,内心恐慌。
自证“清白”
得知赵某被抓,团场2700多万元公款被挪用后,预感不妙的何立新竟然想到了一个他以为巧妙的自证“清白”的“招数”。何立新先从收受的金剑南酒、红花郎酒、五粮液酒箱中各取出一瓶酒,分别将人民币10万元、10万元、20万元放入酒箱中,并将酒箱重新封存,想制造出自己并不知道酒箱里面有现金的假象,设法逃过罪行。
2014年4月7日,何立新给团场副政委打电话称,他看到别人送给他的金剑南酒箱上印有“开箱有喜,中奖率为百分之十六”字样,出于好奇打开酒箱,发现里面少了一瓶酒,有一个黑塑料袋包了一捆钱,他当时很惊奇,打电话给副政委称觉得自己中大奖了,让副政委到他家中去一趟。
副政委到何立新家中时,看到那捆“中奖”的钱以及摆在何立新家电脑房里的3箱酒和6条香烟。随后,何立新给团政委打电话说明情况,团政委到他家后,发现这一捆钱有10万元,立即要求团纪委人员介入。纪委人员把香烟和酒拉回团纪委,再交给师纪委,还给何立新做了笔录,10万元交给了财务部门封存。后经纪委部门调查,3个酒箱里共存放了40万元。
法网难逃
2014年4月,因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何立新被刑事拘留,5月8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何立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人民币45万元及其他财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何立新在担任副团长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该团办理贷款过程中,与赵某的库尔勒榨油坊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且在办理“倒贷”时不履行监督职责,造成该团经济损失达270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对何立新的犯罪行为应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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