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法律治理的逻辑起点(2)

网络空间法律治理的逻辑起点(2)

制度起点:保障网络空间运作正常有序

制度设计,既要落实法律价值,又要观照网络空间,可以说是法治理念与社会现实调和的产物。综观各国网络空间的法律治理现状,无论目前采用哪种方式,基本上都包括了下列内容:保障互联网安全、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其他权利、促进信息产业和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有效打击网络犯罪、公正救济在网络上被侵害的权利。

秩序是网络空间法律治理的制度起点。上述的内容,都是围绕“秩序”二字展开的。秩序,表达出对网络空间运作正常有序平衡状态的渴望。对现有的网络空间而言,法律是对秩序的描述和发现。对理想的网络空间而言,法律是一种创造和构建。秩序的实现一般都从两方面切入,一是保障各种合法规范在网络空间得以正常施行,二是把网络空间的无序和冲突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对应到制度设计层面,即授权性立法和限权性立法并行。如网络言论自由,既要强化言论自由这一公民基本权利在网络空间的实现,又要划清自由与他人的利益或者公共利益之间的边界,防止侵害行为发生。这种类似的立法实践,在各国网络法律治理中已成为普遍现象。

各国对网络空间法律治理的价值起点的认知不尽相同,但这与“秩序”作为制度设计的起点并不矛盾。当法律从字面走向社会时,法律就已摆脱了作为抽象价值的条文,体现为与社会现实无法分割的一种规范性秩序。特别是当网络空间治理成为普遍性命题时,通过依法形成的秩序,将国家意志落实和强化到网络空间,就成为了各国共同的选择。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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