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

社会上不时曝光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法商人制造销售假劣农资等问题,表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出现这些问题,从根本上看与我国农业农村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有关。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小、散、乱,数量庞大,经营方式相对落后。目前全国共有2亿多农户,6000多万生猪养殖户,标准化程度低。有农兽药生产企业2400多家,80%以上为小企业;经营单位有60多万家,绝大多数为小规模个体经营。很多农民缺乏科学种养知识,容易出现投入品滥用、乱用问题。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不相适应。不改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经营方式落后的状况,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就很难得到充分保障。

以社会共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习近平同志指出: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他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既是“产出来”的,又是“管出来”的。近年来,农业部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全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2014年专门发布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确定当年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确定今年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意见提出,加强产地安全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生产行为,推行产地准出和追溯管理,加强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强化专项整治和监测评估,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新的更高要求。

应认识到,单靠政府监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求政府告别单向性、强制性、全能性管理,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抓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进行系统治理,由政府引导,依靠社会各种力量齐抓共管,坚持标本兼治,实现社会共治。应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和检测能力建设,维护公平的法治秩序,注重发挥行业自律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成本。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及时有效处置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出现的各类安全事件,严惩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对食品安全事件实行“零容忍”。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守法意识和道德水平,杜绝见利忘义、自毁长城的失德行为。

(作者单位:农业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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