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推进“四个全面”(2)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2)

摘要:全面从严治党,核心问题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重点是从严治吏、正风反腐、严明党纪,目标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全面依法治国,开阔了法治的格局、丰富了法治的内涵、拓展了法治的外延,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治国理政思想重要组成部分,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向新境界。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重大战略布局的一环,标志着依法治国按下“快进键”、进入“快车道”。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等,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回答法治统一性的问题;“五大法治体系”“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回答法治协调性的问题;“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参与主体的角度,回答法治系统性的问题。特别是回答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关系这一根本问题,既明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也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对法治认识的不断深化,正是执政党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自我超越、自我提升。

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伟大事业和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面从严治党,核心问题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重点是从严治吏、正风反腐、严明党纪,目标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统一,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的统一。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必须有一个主轴,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党的领导是“四个全面”之魂、战略中军帐之帅。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就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方向指引,防止在大的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就能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使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政治保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凝聚共识、凝聚力量。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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