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喇叭对骂” 为何如此任性!

交警“喇叭对骂” 为何如此任性!

【事件介绍】

曝交警用喇叭与群众对骂 哈尔滨警方纪检立案调查

在6月11日中午有交警在个人微信上看到“交警在查处车辆单双号限行执法过程中使用巡逻车喇叭与围观群众对骂”的视频,交管局纪检监察室随即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6月9日14时许,哈尔滨市南岗交警大队民警在果戈里大街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行驶,民警示意司机停车时,该车驾驶员未停车继续行驶,随后被前方交警巡逻执勤车截停,驾驶员与执法交警对执法依据发生语言争执,有围观人员出现不文明语言。此时,第二辆巡逻执勤车上民警通过车载扩音器喊出处罚规定,此举激化围观群众情绪,有围观者先辱骂民警,双方出现短暂语言冲突。

目前,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已经对这两名民警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决定在全市交警队伍中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教育活动;同时开展更多“警民对话”活动,主动听取广大市民意见和建议,警民携手共同打造文明、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

交警“喇叭对骂”是权力傲慢的惯性

当交警执法遇到抵触,当巡逻的警车用喇叭蛮横喊话,又与围观群众发生对骂,就上演了这场“好戏”。看上去这是几种意外情况正好凑在一起,才把这出“好戏”推向了高潮。这有点像老人们常说的“恶时辰”,意指这是一个看似阴差阳错,但在冥冥之中注定的出事节点。可不是么?要是这位私家车车主,像大多数违章驾驶员一样,老实接受交警的处罚;要是旁边没有交警巡逻车;要是巡逻车上没有喊话的喇叭,这件事也就不会闹得这么大。

然而,这仅仅是有关“时辰”上的凑巧,而对于“冥冥之中”的注定,应该是权力傲慢的惯性使然。前面做了那么多“要是”的假设,但要是警察能摆脱因地位强势而习以为常的傲慢,依法以理甚至以礼服人,就能躲过这个“恶时辰”。

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起对骂事件,并非交警方面一反常态的强势,而是被罚的私家车车主的不配合,而且当巡逻车上的交警助威时,对于警方的生硬态度,路人也不像大多数情况下的视若无睹,而是奋起反击。促成事态激化的原因,是群众的态度不同于以往。也就是说,由于权力的傲慢遇到了阻碍,由于它的惯性留下了更明显的“拖印”。

虽然这起对骂是私家车车主违章在先,可能当事交警的执法方式也在“常规”状态,但由于遇到了一个“较劲”的违章车主,这个过程也就变得“讲究”起来。那么,作为巡逻车里的交警,即使不想下车而用喇叭喊话,为何要用“你不知道因为啥罚你啊”的生硬语气?为何要采取“走了,别在那儿磨叽”的不屑态度?又凭什么说出“罚200,扣他3分,给我扣他”的狠话?是不是交警执法过程中,难得碰上一个敢于“较劲”的主儿,就让当事交警产生了“反了”的恼怒?

近来,交警执法引发的冲突日渐频繁,究其原因,不是相关交警的执法态度更差了,而是群众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了。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利能力的提高,应该属于社会文明的进步,也是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在这种情势下,权力的傲慢惯性也到了该“刹车”的时候了。

当公民的权利意识增强时,公权力的属性也应该进一步厘清了。诚然,权力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因为依法而带有必然的强势,但归根结底这是相关的公共服务。纳税人花钱请的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公仆”,而不是因为涉及管理,变成了骑在公众头上的“爷”;不能把理所当然的服务,当做对公众的恩赐。就拿交通执法来说,对违章车辆的处罚过程,也应该是普法教育过程,作为人民警察,更应该在执法过程中,给公民树立懂法律、讲道德的榜样。

这个道理必须成为所有公职人员的共识。否则,当权力意识超越了服务意识,必然会产生自以为是、唯我独大的傲慢和狂妄。这种官本位的陋习,如果说在以往还能我行我素的话,那么,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就有可能成为某些社会矛盾的起因。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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