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内涵丰富、辩证统一。“严”是内在要求,指向主观世界改造,“实”是行为取向,指向客观世界改造。“严”是“实”之因,“实”是“严”之果。作为党员干部,要把“三严三实”作为净化思想的武器、对照检查的准绳、整风整改的标准,立起修身为官干事的标杆。
第一,严以修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道德情操,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居首位的;“三严三实”中,“严以修身”也是居首位的。可见,“严以修身”是前提,也是根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只有严以修身,才能有“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底气,有“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威望。如果修身不严,思想就会滑坡。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一些贪官“苦难的童年、奋斗的青年、上升的中年、悲惨的晚年”的堕落轨迹,令人深思和警醒。我们系统内也有一些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宗旨意识比较淡薄、道德水准出现滑坡、精神意志松松垮垮,这些问题很大程度就是修身不严造成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不及时悬崖勒马,就会积少成多、积重难返,很可能导致政治上的变质、经济上的贪婪、道德上的失范、生活上的腐化,给党和国家的事业,给自己和家庭的幸福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对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而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积极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修好为官之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养成良好的家风。我常讲,交通运输行业有4000多万职工,按一家三口算,也是1.2亿人,接近全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如果每个交通人的家庭都能风清气正,传播正能量,那将会带动社风民风建设,形成强大的正能量。
第二,严以律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律已,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严以律己是严以修身的延展和深化,严以修身侧重于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等对内心的约束,是内修;严以律己则强调党纪国法、政治规矩等对行为的规范,是外修。只有内外兼修,才能为严以用权打牢基础,强化保障。可以说,“三严”中,严以律己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领导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我们的干部队伍中律己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同志口中有法、心中无法,行权办事还是老一套办法;有的同志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热衷于搞团团伙伙、搞阳奉阴违;有的同志“八小时”内外判若两人,等等。《官箴》曰:“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明,廉则威。”领导干部唯有严以律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才能行有所止,行稳致远。
从我们交通系统被查处的案件上来看,大部分是从“笑纳”一条烟、一瓶酒,“帮忙”签个字、批个条子等“小事”开始的,最终却一发不可收拾地滑向了犯罪的深渊。必须始终坚持慎独慎微,变他律为自律,才能避免发生“上马一批项目、下马一批干部”的悲剧,不让一念之差变成千古之恨。
第三,严以用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三严”中,严以用权是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的落脚点。修身不严、律己不严,最终会体现在用权不严上。用权不严就会祸国殃民害己,严以用权才能真正利国利民利己,这是由权力的工具性决定的。问题不是出在权力身上,而是出在用权的人身上。所以,“严”既是要求,也是爱护。近年来,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持续深入,我们绝大多数干部更加恪尽职守、严以用权了,但仍有少数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用权不为人民,只为人民币;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很不适应,总想搞变通、玩侥幸;“官本位”的特权思想根深蒂固,总想搞点特殊化,让规矩管别人,不管自己,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下大力气纠偏纠错,改进提升。
要坚持用权为民利民。对我们而言,用权为民就是凝心聚力建设好人民满意交通,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依法合规用权。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要坚持用制度来管好权力,加快形成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四个体系”,着力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用问责究责形成依法用权的倒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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