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至十一大党章——在探索中曲折前进
1956年9月八大召开时,党已经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执政党,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已取得伟大胜利,社会主义建设即将全面开始。这时,党的组织已经分布到全国每个角落,党员人数已达1073万。同时,执政党的地位也使党遇到了官僚主义等新的考验。因而,八大格外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对七大党章的修改就是其中一个举措。与七大党章一样,八大党章也有总纲,但没有提“毛泽东思想”,只提到“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为什么八大党章没有提“毛泽东思想”?据胡乔木回忆,是由于苏联共产党一直不承认“毛泽东思想”这一提法,对其持抵制态度。当时中国的建设离不开苏联的帮助,为了与苏共搞好团结,毛泽东亲自取消“毛泽东思想”的提法。直到60年代初,中苏论战开始后,我们党才恢复使用“毛泽东思想”的提法。从其内容来看,八大党章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强调反对官僚主义;对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的规定,强调发扬党内民主,健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把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写入党章;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八大党章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党章,是探索执政党建设的初步成果。实践证明,八大党章是正确的,为社会主义时期执政党建设指明了方向。
由于党缺乏执政的经验,再加上国内外斗争环境的影响,八大党章在实践中没有坚持下去,并在“文革”中受到了践踏。“文革”十年,是党的建设遭受空前破坏的时期,也是党的建设理论出现严重混乱的时期。1969年九大通过的党章,突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否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根本任务;对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作了错误的论述;取消了党内民主、集体领导、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预备期等条文;取消了党的监察机关;对党内生活和党内关系的许多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九大党章最大错误在于把“林彪同志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写入了党章,这严重违反了宪法、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这种做法使林彪的地位特殊化,为林彪篡党夺权创造了条件。由于林彪事件的发生,1971年十大提前召开。十大党章在总体上延续了九大党章的错误,没有做出根本性修改,某些方面的错误还有所发展。虽然十大党章把九大党章总纲中颂扬林彪的一段话和一些明显带有林彪痕迹的语言删去了,但“左”倾错误仍在继续。正如邓小平严肃指出的:九大、十大搞的党章,实际上不大像党章。
粉碎“四人帮”以后,1977年8月召开十一大。这次大会宣告了历经十年的“文革”结束,重申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任务。这次大会通过的党章,对十大党章做了不少修改,在结构上恢复了七大党章把总纲和各章分开阐述的做法,在内容上恢复了八大党章中一些正确的部分;大篇幅地阐述了党的三大作风,防止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特权等;恢复了党员预备期制度。这都是十一大党章进步的地方。但是,由于十一大没有从指导思想上根本否定十大党章,仍旧坚持“文革”的理论和方针,沿用十大党章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提法,肯定“文革”今后还要进行多次,过于突出强调毛泽东的个人作用,等等。可以看出,这是一部在徘徊中前进的党章,无法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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