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如何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就《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答记者问

(原题: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正式对外公布。围绕行业协会商会现状、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如何加强监管、试点工作如何开展等焦点,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相应解答。

行业协会商会数量多、作用重、挑战大

问: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态势以及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哪些重要作用?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业协会商会长足发展,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一是数量快速增加。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已从20世纪80年代末的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4年底的近7万个,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长。二是产业覆盖面广,伴随产业链的延伸和市场发育的不断成熟,行业协会商会逐步向细小行业和新兴行业延伸,行业协会商会的分工更加细致、辐射面更广。三是规模不断扩大。截至目前,仅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就拥有会员企业298.2万个,总资产168.8亿元。行业协会商会会员涵盖了不同所有制、不同经济规模、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四是积极作用凸显,这些行业协会商会在积极反映会员诉求、参与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管理、协调国际贸易纠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问: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总体来看,我国行业协会商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和挑战。一是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认识有待深化。二是行政化色彩较浓。有的甚至借助行政主管部门的影响力向会员企业摊派会费,热衷于乱评比、乱表彰,增加了企业负担。三是自身能力建设不足,社会公信力不足。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对行业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缺乏对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创新性的研究和思考,服务会员的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

去行政后如何监管

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如何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答: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等于脱管,脱钩后要切实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真空”。要完善政府综合监管体系,民政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按职能分工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监管。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对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管理。二是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活动的管理。建立“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监督。四是加强专项治理。对行业协会商会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借用行政资源、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乱摊派、乱收费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落实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问:脱钩总体方案提出,民政部牵头负责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的试点工作,请问试点工作如何开展?

答:按照脱钩总体方案要求,遵循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的原则,做好脱钩试点工作。民政部将设立试点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开展。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层面,总的安排是,今年下半年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始第一批试点,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在脱钩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要在认真研究和充分沟通基础上,稳妥确定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试点名单;要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不同情况,逐个缜密制定脱钩试点实施方案,并具体安排、具体指导、具体把握。参加脱钩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脱钩总体方案和配套文件精神,做好脱钩事项的自查和分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脱钩试点任务。在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层面,各省(区、市)脱钩工作组负责组织同步开展脱钩试点,今年下半年要首先选择几个省一级协会开展试点,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试点和评估,并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试点政策,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稳妥审慎推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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