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问题(2)

如何有效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问题(2)

扎牢制度之笼。要用“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任性”,通过制度完善划定权力边界,厘清职责职权,明确底线红线,让其权力在制度轨道上运行。要针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制定规范细致、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堵住制度漏洞、织密制度之笼;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形成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要理顺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体系,构建立体监督网络。

注重财产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推行官员特别是“一把手”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既能有效预防“一把手”腐败,又可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纪检监察机关在抽查核实官员财产申报情况的过程中,可以适当增加对“一把手”的抽查核实比例,督促如实申报,提升监督实效。

严格执纪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强化“一把手”监督,首先要突出问责,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执纪必严。要严格对照“两个责任”规定的“九种”重点追责情形,切实做到“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行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及时通报曝光问责情况,增强震慑效应。要将执纪问责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倒逼“一把手”落实责任。

严查腐败案件。要真正给“一把手”以心灵震撼,就要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唯有查处,才能警醒“一把手”谨慎行事、规范用权。在查办“一把手”腐败案件的过程中,要坚持无论涉及到谁,无论其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因“一把手”身份特殊而畏惧、退缩;要注重分析“一把手”腐败案件的特点,探索“一把手”腐败案件的作案、发案和破案规律,掌握查处“一把手”腐败案件的方式和途径,提高“一把手”腐败案件的发现率和查处率。

(作者单位:中共永川区纪委)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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