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当前民族关系的几个问题

正确把握当前民族关系的几个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俯览古今、治乱兴衰的宏大视野,观察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深入掌握民族工作内在规律,积极回应各族人民新期待,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我们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特别是,针对有些地方发生破坏民族团结的事情,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地指出,“哪些地方出了点事,不能说这个民族自治地方就有问题,也不能说制度有问题,极少数人闹事,不能与民族全体捆绑在一起”,“发生在少数人身上的事不能与实践已经证明并长期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捆绑在一起”。这些重要论述表明,正确认识和把握民族关系,一定要有整体的观念,坚持历史的眼光、辩证地思维,在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上理直气壮地坚持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

一、关于认识和把握民族现象和民族发展趋势的问题

如何认识和把握民族现象和民族发展趋势问题非常重要,涉及对民族问题怎么看,是把它看成一个客观的存在,还是看成是主观的臆想;是看成长期的现象,还是看成短时间的现象;是尽快把它引导到统一,还是让各个民族充分发展之后再归一同化。

从历史发展角度讲,民族都会被同化掉,这是不可抗拒的,但是这个过程非常漫长。所谓归一,是各个民族自己的特点在长期发展中自然而然的消失而形成一种新的共同的特点。按照马克思和列宁的说法,民族的寿命比阶级长,比国家长。也就是说,阶级、国家都没有了,民族也依然存在。当然也会发生同化的现象,比如中国的契丹族就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被同化掉了。历史上的同化有两种,一种是自然同化,一种叫强制同化,自然同化是这个民族经过长期与其他民族的交往,自己的特点慢慢消失,奉行其他民族的文化和生活方式,自然而然与其他民族融成一体,这是一种进步的同化。还有一种是强制的同化,通过暴力压制某个民族的特点,让某个民族的文化消失,使其变为另外一种民族。强制同化是反动的,违背人类最基本的人权,即生存权和发展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问题的存在是一个长期历史现象,相应地,处理民族问题也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要尊重民族问题的客观性,尊重民族发展的规律性,不要想通过最简单的办法解决民族问题,更不要把少数民族当包袱、当外人,这是有理论和实践的根据的。赫鲁晓夫时期,1956年前后苏联就宣布过,苏联已经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民族问题,现在已经形成了新的民族,即苏维埃民族。但是回过头来,过了60年之后,大家会觉得这是一个笑话。中国曾经也出现过这种“笑话”,人为地想使民族尽快同化,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有的人说他们的民族成份不要就好办了,其实不是的,新中国成立前也没有登记民族成份,但是少数民族依然客观存在,他们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是什么民族。有人说,没有民族成份,民族意识就没有了,其实并不是这么简单。过去没有填表的时候,没有人所谓强化的时候,民族的界限是清清楚楚的,所以靠这种方法、走这样的路是肯定不对的,正确的办法就是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规律。

二、关于尊重民族自身发展规律的问题

民族工作中有一个词简称为“三交”,即促进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的交流、交往和交融,在这个过程中,交融就是互相取长补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到民族的差异性和共同性的时候说道,“许多理论上的模糊认识、实践中的不当做法,根子都在于没有拿捏好分寸”。所谓没有拿捏好分寸就是对民族现象、民族发展的规律研究把握不够。交融不是要取消民族之间的差异性,更不是要消灭它。交融是什么?应该是各民族的长处都得到发展,各民族的长处都得到展示,要形成这种文化里面有你的,也有我的。假如有一天要形成新的民族,并不是一个民族吃掉另一个民族,而是各个民族最优秀、最有生命力的东西融合在一起。就好像化学反应产生了新的物质,这个新的物质不是某一个物质的简单融合,而是多种物质产生的化学变化,这就是交融的最后结果,或者说是我们所要理解的交融。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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