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人民大会堂。
在党的94岁生日到来之际,全国102名在各自岗位上做出出色业绩、得到群众认可的县委书记,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要做发展的开路人,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是总书记的谆谆叮嘱;“让老百姓生活越来越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总书记的殷切希望。
这次表彰,既是对优秀县委书记工作的肯定,也是为了形成学赶先进、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让更多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更好为人民服务,更好干事创业。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党是先锋队,党员干部要做排头兵。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在党章中明确规定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中坚和领导力量的一分子,就应当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立潮头,勇作为。
“模范有为”是党章要求
“咱官不大,但咱共产党员这个名头大。”这是河南省栾川县旅游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海明生前常挂在嘴边的话。
为了勘察旅游线路,他差点坠身悬崖;为了说服群众搞旅游开发,他磨破了嘴皮;为了筹集开发资金,他不惜一次次用自己家的房子做抵押。在马海明的带领下,重渡沟从全县出了名的穷村变成现在远近闻名的国家4A级景区、“中国乡村旅游示范村”。他自己却在考察旅游景区的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
共产党员是什么样的人?和马海明一样,千千万万共产党员用实际行动做出了回答:是先锋模范,为了理想信念,敢于动真碰硬;是排头标兵,为了群众利益,永远冲锋在前。
为什么共产党员会成为这样的人,答案就镌刻在党的章程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党始终代表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核心的定位,赋予了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光荣使命和历史担当。
作为党的一员,党章对党员义务有明确的规定,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而对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除了模范地履行党员义务外,还必须具备“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等六个基本条件。
党章是这样规定的,共产党人也是这样做的。回顾党的历史,就是一部筚路蓝缕勇于作为的历史;细数党的楷模,无一不是心系群众干事创业的典型。“共产党员,跟我上”,在危急时刻,总有党员冲在前;“有困难找党员”,在难题面前,总有党员在身边。
了解这些事、这些人,我们才能深刻理解,“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深情赞颂;才能真正明白,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为什么能从积贫积弱到为世界瞩目。
现在,我国正处在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重要时期。中国这艘巨轮,克服前进中的种种挑战,经受转型期的各种风险,继续乘风破浪前行,更需要党坚强有力的领导,更需要8700多万党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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