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犯法也得判,反腐没有“禁区”

70岁犯法也得判,反腐没有“禁区”

蒋应平今年70岁。于1998年12月至2000年3月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副专员,2000年3月至2005年3月任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5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六安市政协副主席。2013年8月份,蒋应平被立案调查。(7月25日《安徽商报》)

据悉,马鞍山中院以受贿罪判处蒋应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蒋应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一个已经退休的官员,被判刑。这在一般人眼里,似乎有些不可思议,换一句话说,是不是太过于严厉了?实际上,这表明了我国反腐败没有“特区”,也没有“禁区”。从日前中央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看,再一次表明了我国反腐败的信心与决心。我国坚定不移的反腐败,为推动我国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扫除了“绊脚石”与障碍,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让空气越来越清朗。

一个已经退休的官员为何被立案调查并判处有期徒刑,笔者以为,无疑敲响了贪污腐败分子的警钟。在党纪国法面前,任何抱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都不能得逞,也必将受到党纪国法惩处。这是因为,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贪污腐败分子所作所为,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但不可否认,我国反腐败的斗争依然复杂、艰巨,反腐败工作是长期性的。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重地败坏了党风政绩。

对此,党的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明确指出,从严治党,严肃政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毫无疑问,安徽对一名退休官员立案调查,并根据其所犯罪事实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充分表明了我国反腐败没有例外,没有休止符,不管是谁,将一查到底。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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