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高校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落实“两个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不少高校都能根据高校腐败新特点,教育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客观认识高校“四风”以及腐败问题,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明显强化,各高校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将反腐败重点向高校招生、干部选拔任用、人事招聘、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等风险点聚焦,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基本做到了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然而,各高校在落实“两个责任”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有利于我们从问题导向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以此确保“两个责任”真正在高校落地生根。
1 “两个责任”在一些高校并未落地生根
一些基层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虚功多实功少。
只挂帅不出征、虚功多实功少、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为之、虚化空转、消极懈怠等现象,在一些高校,尤其是行政领导和二级党组织中仍较大程度的存在。
比如,有的高校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只看重行政和技术职务,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漠不关心,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推动、检查、考核等都不够主动,党政齐抓共管的格局没有真正形成;也有些党员领导干部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对身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捂着盖着,对眼皮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热衷于搞一团和气,有人甚至认为高校不是腐败重点区域,纪委严肃查处高校违纪问题是小题大做;还有些领导干部会上表态言辞热烈,会后却全然忘记,不能紧密联系自身和本单位的实际,将相关落实要求“悬在空中”。
认识不到位,工作行动不具体,普遍存在“卵羽式”错爱。
一是思想松劲,工作懈怠。有些既是管理岗位又是教学岗位“双重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反正我不当干部就当教授,工资不少、待遇不低,只要不违法,谁拿我也没办法。二是认识不够,等待观望。有少数学校和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认识不清,总想“等靠”上级出文件、出办法,照单办事,因而在主体责任的细化、具体化以及问责追究方式上,不愿进行论证和调研,满足于会上念念稿子、会下签签文件,就是不愿硬碰硬、真刀实枪地亲自抓落实。三是责任感不强,主体责任落实相对空泛。高校的很多基层单位认为教学和科研才是学校的主业,因而把绝大部分人力和精力都投入到招生、教学和科研上,忽略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部分基层单位主要党政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而不见,对违纪违规问题不抓不管,唯恐给单位和个人造成不良影响。
“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凸显。
在高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官不为”现象,有的党员干部不愿担责、不想担责、不敢担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看见问题扭转头、遇见矛盾绕道走,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情绪低迷,工作懈怠;少数人对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不支持、不配合、采取“软抵抗”、设障碍,甚至有的故意以工作停滞、教学与科研项目停摆为理由,向纪检监察部门施压,意图迫使纪律松绑、监管松手、纠风降温、反腐降压。
聚焦不实不准,责任落实缺乏有效性。
有些高校主体责任的落实方案或办法、意见内容空泛,措施大而化之,缺乏实际的操作性和针对性;有的只把落实的重点放在了查找重点岗位风险点和“三重一大”上面,没有在解决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肃整治“四风”、惩处腐败等问题上下功夫;有的满足于解决文山会海、公务接待、办公用品等方面问题,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政治规矩、师德师风不正、经费管理不规范、教职员工反响强烈或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尤其是隐性腐败问题以及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等缺乏实际有效的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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