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这十个典型必须得学好(9)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这十个典型必须得学好(9)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怎么开系列二

摘要:先进典型是有形的正能量、鲜活的价值观,人人可学可为,学习践行“三严三实”,就是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为镜子,把握先进典型的精神本质,照出差距和不足,正视和解决自身问题,努力做“四有”干部。

邹碧华(1967一2014)

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习近平

中央组织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到心中有党,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公正无私,努力解决群 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学习他敢于 担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始终做到心中有责,敢啃硬骨头,乐于作奉献,认真履行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学习他清正廉洁、崇法尚德的 道德情操,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守纪律讲规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简介】

邹碧华,江西奉新人。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2008年7月,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2012年11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事迹】

47岁的邹碧华,去世前最牵挂的是司法改革。

去年6月,上海被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此前,邹碧华参与研究制定了最高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方案。这一次,推进司法改革的重担再次落在邹碧华肩头。

邹碧华参与主持起草了《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了15次座谈会,历经34稿。

【语录】当一个好法官光靠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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