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被罚戴绿帽”无需过度解读(2)

“闯红灯被罚戴绿帽”无需过度解读(2)

闯红灯被罚戴绿帽,打的是“面子”牌

在现代社会的马路丛林法则里,公交车、私家车、电动车、自行车甚至行人,虽说是各行其道,但时常会有转角遇见、路口相逢的机会,这时候就是法则实践、大小车辆比拼的时机。倘若不是红绿灯这一马路工具的发明,不是规则制度的钳制,处于交通“食物链”下端的行人怕是寸步难行了。正是缘于对行人的保护,不管是《汽车行人保护标准》的制定,还是交通规则里机动的避让、事故处理等,无一不渗透着这一理念。

但是,话又说回来,保护抑或些许的特权,都不是逾越规则超越制度的犯错资本。以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件事来说,勇闯者无非抱着两个心态,一是只要安全闯过十字路口,毫发无损,闯红灯的成本相当低廉,即便有所处罚,恐怕也不难以达到威慑的界线。二是行人的特权心态横行,机动车避让行人,在闯红灯者眼里,这样的道理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是至理,倘或再多凑几人,足够“中国式过马路”,闯得又是何其的“雄赳赳气昂昂”,何等的心安理得。

再回过头来看看深圳交警祭出的重招,也就不难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了。如果按照规定罚款,对被罚者而言区区20元的罚款九牛一毛,缺乏分量难以震慑。如果使出电视台曝光的杀手锏,见效虽快但疗效太短,稍有松懈死灰复燃。但祭出“戴绿帽”的招式,是深圳交警的刻意为之还是无意所为,撇开这样的争论纠结不谈,从为闯红灯者戴上绿帽子这件事本身而言,成效有之争议亦不断,当局被罚者羞赧,局外看客兴奋,其实道理很简单,绿帽子之所比小红帽来得更猛烈、更有效,其实打的还是“面子”牌。

一方面,“绿帽子”的特殊寓意总是给予人联想,戴上了就被赋予了某些象征性的意义。穿上马甲、戴上帽子,挥动小旗指挥交通,当一回交通指挥者,这在各地交警治理行人闯红灯的实践里并非新鲜事。只不过,以住志愿者式的小红帽摇身一变,被绿帽子取代。如此一来,“万花红中一点绿”,绿出了一丝新意,戳中了“闯者”怕丢脸、怕丢份的公共心态。

另一方面,虽说深圳交警执意否认绿帽子系刻意设计,只是与马甲配套的遮阳帽。深圳交警的“绿帽子”招数却与“绿灯行”的马路规则不谋而合,不过我们要看到,戴上了绿帽子留下了闯红灯的阴影,这暗淡的阴影会不会被下一次红灯照亮,习惯性地再闯一次。简言之,如果“绿帽子”真是深圳交警的发明创造,那对于整治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来看,也只能是一个“面子”工程,揪不到本质。既然红帽屡戴屡败,更换个颜色、附加个寓意,绿帽就能根治违章?非也,既然自律靠不住、体验式处罚行不通,可供参考的就是提高“闯红灯”违章成本,课以重罚,要么学习新加坡等国,严罚闯红灯者,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必要时候兼施刑事处罚。要么在个人征信体系引入公众行为考量,为闯红灯立下禁区,引导不敢闯、不愿闯的交通新风尚。

可以想象,身穿绿马甲、头戴绿帽子,哪怕再混搭上清一色的绿裤子、绿鞋子,如果不从制度出发,不从处罚着力,不从内心改变,纵披有一身盎然的绿意,恐怕也改变不了那颗悸动的闯红灯的心。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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