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被罚戴绿帽”无需过度解读(3)

“闯红灯被罚戴绿帽”无需过度解读(3)

闯红灯被罚戴绿帽“以毒攻毒”真的有效吗

教化养成风气是一个持久的过程,而法制惩戒则可以取得较快效果。法制设计的目标是守法收益大于违法“收益”,以此引导人们的理性选择。为此,治理行人闯红灯之类的交通违法,除了“戴绿帽”现场惩戒之外,不妨来个“软硬兼施”。

一手抓“软功”,注重劝导教育。为治理行人闯红灯之类的交通违法,各地相继出台了五花八门的措施,如出警街上劝导,还有采取“罚站”、接力式站岗、拉红绳拦闯和“罚款十元”。甚至可以考虑给累计到一定次数的违法者,集中办培训班。久久为功,可以产生教化的效果。新加坡人很少乱穿马路。除了新加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外,还在于“从娃娃抓起”。新加坡政府每年都会在各个学校为孩子们上交通规则培训课,从小灌输交通规则及交通安全意识。孩子天生是一张白纸,容易接受各种理念,而且又会反过来影响一家人。不妨学学新加坡,将杜绝闯红灯在娃娃身上多下功夫,让交通规则培训课走进课堂。

红灯停、绿灯行,人人都知道,但就是做不好。朋友家的小宝贝,自打幼儿园老师教过不闯红灯的常识后,逢过马路都会阻止大人闯红灯,就连平时最听不进劝的爷爷过马路也不再闯了。可见,公序良俗从娃娃抓起有事半功倍之效。

另一手要抓“硬功”,注重惩戒矫正。在一个法制度高的社会中,违法的成本很高;在一个法制度低的社会中,守法的代价很大。在制度规范的前提下,提高违法者的成本,使违法成本大于守法成本,才能激发人们的自觉守法行为。前不久,看到某地试图进一步立法治闯,如累计闯红灯N次,可以拘留十天,同时,将闯红灯行为载入个人诚信档案,用以延伸对闯红灯的责罚。这种通过立法重责交通违法的思路,值得探索。

深圳今年1到6月份,全市行人违法通行人数达到12 .7万人次,违法率超过33%。值得注意的是,闯红灯的人群年龄主要集中在18岁到30岁之间,时间与上下班高峰吻合。屡教不改被查处的就有7000多宗,其中被查处2次以上的上半年达到2257人。从年龄段看,这个群体都不是糊涂人,关键是缺乏慎独的法治精神。而法治精神的涵养,主要是教化兼惩戒之法。同时也证明,仅靠“戴绿帽”值勤,功用是有限的。

社会法治精神的滋养,其真谛贵在自觉,贵在慎独。能够做到自觉自愿的守规矩,才是真正的文明。马路修得好,大厦建得高,不等于就文明了。试想,作为人类连个路都不会走,能算文明社会吗?而文明的打造,必须德法并举。

【启示与思考】

行人闯红灯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对闯红灯者许多地方都曾采取过一些罚款措施,但收效甚微。因为这种惩罚治标不治本,只有在每个行人的思想观念上亮起一盏“红灯”才能真正起到预期效果。让闯红灯的行人带上“绿帽”去劝导其他行人就是一种很好的“惩罚”措施,是一种方法创新。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举措引起了热议。尽管有赞有弹,但显然着眼点不一样,赞的是着眼于警示效果;弹的更多是考虑人格尊严。事实上,不仅议论不一样,执法现场也同样掀起波澜。“采取强烈抵制态度的路人,朱先生便是其中一位。被抓后其顿时火冒三丈,还与执法交警争执。由于朱先生对戴绿帽子尤为抵触,交警最终无奈给其开出20元的罚单。”

交通违法行为理应被罚,但不宜通过容易给人带来侮辱含义的标识而处罚。显然,深圳交警此举目的正确,但措施考虑欠妥。

无论是有心还是无意,总归本质都是为了遵守交通法规,只是执法过程中的细节,还应顾及大多数人的感受。

回到处罚的本质,治理闯红灯这种普遍的违法现象,不是一朝一夕能见成效的。只有执法者充分依据法理,合乎社会心理,并在执法过程当中不断完善细节,才能让民众树立起对规则的敬畏意识,使法律意识融入其日常的行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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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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