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报告 丨 辛向阳:关于西方民主的四个问题 (3)

独家报告 丨 辛向阳:关于西方民主的四个问题 (3)

核心提示:中国从改革开放之初到现在,要求实行西方政治发展模式特别是三权分立制度的声音不绝于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过度迷信西方民主制度。而迷信西方民主制度的关键,就在于不了解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实质与内在矛盾。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辛向阳研究员深刻揭示了西方民主理论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差距,明确提出了对待西方民主理论应该坚持的科学态度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四个矛盾就是政治法律形式上的平等与经济社会事实上的不平等之间的矛盾。在政治法律的形式上,显得很平等,但它的结果在经济社会中事实上是不平等的。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马克思对此有系统分析。他说:“宪法的每一节本身都包含有自己的对立面,包含有自己的上院和下院:在一般词句中标榜自由,在附带条件中废除自由。所以,当自由这个名字还备受尊重,而只是对它的真正实现设下了——当然是根据合法的理由——种种障碍时,不管这种自由在日常的现实中的存在怎样被彻底消灭,它在宪法上的存在仍然是完整无损、不可侵犯的。”“在一般词句中标榜自由,在附带条件中废除自由”,这就是资产阶级民主制的真实写照。也就是,在政治上、在法律形式上,讲的就是自由的、民主的,但是在附带条件中、在经济社会生活中,这种自由民主是不断地被废除的。

在政治法律上,资产阶级对自由民主人权的规定好像是越来越完善、越来越缜密。但在经济社会所真正具有的权利方面,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是无法与资本家相抗衡。例如,根据1791年批准的美国宪法第6条修正案,刑事被告在法庭上有权请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可是,谁都知道,虽然金钱不是万能的,但请律师出庭辩护,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193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鲍威尔诉阿拉巴马州案规定,各州法院应免费为被控死罪的穷苦被告人提供辩护律师。大法官舒赫兰(1922—1938年任职)在判决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很多案例中,被告人倾诉的权利,如果不包括律师代为倾诉的权利,那么这个权利就没有多大意义。”最高法官都已经看到问题所在。

美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不仅不会自动兑现,而且会不断被资本和金钱侵吞。第6条修正案经过1932年鲍威尔案、1938年约翰逊案、1942年贝茨案、1963年吉迪恩案,似乎日益变成现实。1972年以后,美国各地只要是穷人因刑事罪被告上法庭,各级法院必须免费为穷人提供公共辩护律师。可是,由于市场经济和价值规律的无情法则,公共辩护律师平均水平非常低的现象是很难避免。联邦和州政府支付给公共辩护律师的酬金,通常会大大低于那些非公共辩护律师办案的收费。例如,为O.J.辛普森被控杀人案作辩护的律师和刑事鉴定专家,每小时收费高达500美元。而1994年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私人执业律师的最低收费为每小时125美元。但是,根据阿拉巴马州法院1994年规定,公共辩护律师出庭辩护时的酬金仅为每小时40美元,承办一个案子所得的报酬不得高于1000美元。这样的费用能为穷人请到水平高的律师吗?其实是不可能,所以穷人的权利根本无法得到保障。尽管可以免费提供辩护律师,但是政府提供律师的时候付出的费用非常少,所以你请到的可能就是水平相对比较低的辩护律师,在你的权利得到侵犯的时候,你不可能真正得到辩护。

政治法律上的平等与经济社会事实上的不平等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所以,我们看资产阶级民主不能仅看它的法律形式是怎么规定的,还要看它是不是能够从法律形式变成真正经济社会的事实

第五个矛盾就是自由与平等之间的矛盾。资产阶级一直强调其民主制度既是自由的,又是平等的。实质上,资本家的本质是强调自由特别是资本的自由,而只是在口头上高喊平等。因为对资本而言,最重要的权利就是自由。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自由就意味着自由贸易、自由交换。只要有所谓的自由,有自由贸易、自由交换,那么资本一定会得到最大化的利益。马克思在1848年1月作的《关于自由贸易问题的演说》中就说:“让我们来作个总结:在现在的社会条件下,到底什么是自由贸易呢?这就是资本的自由。排除一些仍然阻碍着资本前进的民族障碍,只不过是让资本能充分地自由活动罢了。”“先生们,不要受自由这个字眼的蒙蔽!这是谁的自由呢?这不是一个普通个人在对待另一个人关系上的自由。这是资本压榨劳动者的自由。”这种自由的观念本身不过是一种以自由竞争为基础的制度的产物。

这种“自由”给资本家带来无数的经济利益。所谓的自由交换、自由贸易、金融自由给资本家带来很多的经济利益,这在当代表现得尤为突出。莎拉·范·吉尔德是美国《YES!》杂志的联合创始人兼执行主编,她和她的员工在2011年底出版了一本题为《占领华尔街:99%对1%的抗争》的书。书中就提到了美国贫富差距导致的社会不平等问题,而导致不平等的原因主要来自所谓的自由。她明确指出:“当前的经济体制就在于将穷人和中产阶级的财富重新分配给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富人。根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披露的数据,从1979年到2007年的28年间,上层1%人群的收入激增275%,而处于金字塔底部那20%人群却仅增长了18%。”书中还谈到,尽管2008年发生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美国亿万富翁的金融财产、最盈利财团企业的闲置资金到现在依旧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福布斯》杂志富豪榜里面统计的上千名富豪的总财富已经达到六七万亿美元的规模,创下了历史记录。他们的财富总和已经超过很多国家的GDP,如果是6万亿美元的话,基本上可以排在世界第四或第五。这就所谓自由贸易、自由交换、金融自由化给这些少数的富豪带来的利益。

这种自由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利益损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在2011年发表的题为《1%的人所有、1%的人治理、1%的人享用 》的文章表达了与上述观点相同的论点,他认为,过去10年来,上层1%人群的收入激增18%,中产阶层的收入却在下降。而对于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来说,收入的下降尤其明显,光是在过去25年里,就下降了12%。最近几十年来所有的经济增长,还有其他好处,都流向了金字塔顶端的人群。在收入平等方面,美国落后于小布什曾经嘲笑过的“老旧”、“僵化”的欧洲国家,这方面可与美国比肩的是存在寡头政治的俄罗斯,还有伊朗。拉丁美洲许多过去以收入不平等著称的国家,如巴西最近几年都急速发展,成功地改善了穷人的困境,缩小了收入差距,而美国却让不平等状况加剧。

所以,在资产阶级的民主中,少数人所谓的自由跟大多数人要求的平等之间产生了非常强烈的矛盾。所以,自由与平等在西方民主制度下存在内在的冲突,而且这种内在冲突是由本质决定的。所以,我们要看到,所谓自由跟平等之间存在巨大的矛盾。并不是像有人讲的“资产阶级西方价值观多好”“自由平等博爱好像完全融在一体”。其实,反映出的是自由与平等之间的不能兼容性,有资本的自由,就不可能有大多数人的平等。这就是西方民主的非常大的内在冲突。

第六个矛盾就是民主的眼前性与长远性之间的矛盾。西方民主由于其本质的缺陷,无法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看的很多都是眼前,要照顾到眼前的利益、集团的利益,所以利益集团绑架政治的现象比比皆是,造成决策效率低下,而且看不到长远,形成英国前首相布莱尔讲的“民主已死”的局面。这是托尼·布莱尔2014年12月4日在《纽约时报》发表文章时讲的。他说:“现代治国面临一道离奇的悖论,现在西方国家治理国家的时候有一个悖论:要满足公众日益提升的需求,改革必不可少,但公众很容易被动员起来反对这些改革。所以,在变革面前,西方政治家们往往退避三舍,导致选民对民主政治的进程大失所望。”2014年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哈佛大学教授尼尔·弗格森出版的《大退化:制度如何衰败以及经济如何衰亡》一书中强调,三权分立的西方议会制度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大,其中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眼前性跟长远性的矛盾。他说,“在西方政治家看来,‘民主’就是人们在投票箱投票,是人们选出代表发表演说,是在大礼堂进行选举。但是,仅凭借这些还无法让民主从天而降。”大礼堂式的选举带来的是利益的分裂、社会的断裂,整个国家形成不了共识。形成不了共识,最根本的是集体利益之间存在巨大的矛盾,就是资本利益跟大众利益之间的内在矛盾,所以很难形成共识。不能形成共识,就造成很多问题看到的都是眼前的利益,考虑的是今天我能获得什么,而不会考虑到整个国家民族和大众的长远利益,往往牺牲长远利益来满足眼前的东西。

所以,从六大矛盾来看,资产阶级民主确实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责任编辑:赵思齐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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