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终身追责”中留住乡愁的滋味

在“终身追责”中留住乡愁的滋味

近日,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重要内容,牵住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牛鼻子”,为督促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正确履职用权悬起一把“制度利剑”。

只有政绩观向生态文明方向积极靠拢,生态文明建设才不会沦为政治花瓶。亚里士多德说过:“大自然的每一个领域都是美妙绝伦的。”在政绩中留住乡愁的滋味,不是仅仅着眼于面貌的日新月异,而是更要关心老百姓生活条件的改善,保留和营造出让百姓舒适的文化精神和情感世界。

乡愁,是对一段曾经生活和风貌的记忆,是温暖的,是怀旧的,也是淡雅的。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至今仍然掷地有声,给生态环境破坏者敲了警钟,也表明建设好“山清水秀”的生态文明同样是政绩。所以,《办法》让政绩多了一份绿色,更让群众多了一份情感的归属。

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现实中,有不少的领导干部是发展经济的能手,也是间接或直接损害生态环境的黑手,往往比较重视经济发展指标,轻视生态文明建设等隐性指标,因此会发生“见效快的大干快上,影响长远的却要让路”的荒谬现象。所以,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是一项格外重要的举措,特别体现在“终身”二字上,《办法》明确提出“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此举能最大程度地倒逼领导干部政绩观的转变,避免生态环境责任出现“击鼓传花”的游戏局面。

幸福生活不只在于丰衣足食,也在于碧水蓝天。生态是一种软实力和后发优势,只有树立“功成不必在我任”的政绩观,树立“尊重自然、善待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观,才能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防止片面追求增长、忽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错误,从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办法》高悬生态追责“利剑”,我们要让制度长出“牙齿”,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零容忍”,“谁污染谁买单,谁污染谁担责”,使之落地生效、见诸实施。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在“终身追责”中,让政绩多一抹绿色,让乡愁成为人们共同的精神守望,这是一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时代要求,我们广大领导干部要唤起生态责任担当,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不能越雷池半步”,必须以“严”和“实”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把保护好生态环境作为一种行动自觉。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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