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决不仅限于提供公共产品或自然垄断产品,它应当成为引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进步的骨干力量,成为抗衡欧美发达资本主义的骨干力量,成为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矛盾的骨干力量。在以往的国企改革实践中,党的领导曾一度被边缘化。特别是在国有企业层面,党委在企业经营发展等重大决策的影响力呈明显下降趋势,国企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倾向也因此越来越突出。因此,要坚持和完善党对国企改革的领导,保障党委在企业制度建设、股权改革、行业重组等重大决策中发挥应有的引领方向的作用。
2015年6月5日,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这是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会议指出: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从而使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企改革中落到实处。选人用人要实现党管人才和市场选才有机结合。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国有企业中的各级党组织要承担好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这为坚持和完善党对国企改革的领导确立了行动的指南。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微观主体,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国有企业也经历了持久的改革历程。通过改革,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它们不仅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而且也是中国参与全球化竞争的骨干力量。另一方面,国企改革仍处在进行时,仍有大量问题急需通过进一步改革予以破解,这包括国企制度与机制问题、国有经济布局问题、国资监管问题等。
必须看到,这些问题不仅仅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产物,也有不少问题是改革过程中盲目市场化改革的消极后果。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才能将国企打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格主体,才能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中国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旨在完成对资本主义经济内在矛盾的历史扬弃,这赋予了国家职能和国有经济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使命。中国的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决不仅限于提供公共产品或自然垄断产品,它应当成为引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进步的骨干力量,成为抗衡欧美发达资本主义的骨干力量,成为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矛盾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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