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娱乐节目限行封村中的舆论偏见
对于新闻中提及封村、限行的有关内容,笔者特意向知情人士进行求证,却发现报道陈述却不够全面。由于该节目的知名度和众多明星的吸引力,大批群众力图涌入节目驻地,他们的心情相信众看官都能够理解,但其不够理性的行为却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因而在当地政府“用词不当”的通告前碰壁时,他们自然就有些“不爽”需要发泄,之后媒体的有关报道也就“应运而生”。
尽管在后续报道中也公开了当地网友“封路只是封一小段,大家没有什么意见,而且节目拍摄也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只是通告措辞有点严重”的言论,但这已于事无补,第一印象的太过深刻甚至于会让公众质疑后续内容的真实性,而报道对当地造成的负面影响早已难以估计。
谋求发展本是当地政府的职责所在,为了加快发展,当前许多地方都在进行有益的探索。报道中涉及的真人秀节目曾经让重庆武隆、云南普者黑等之前少为人知的地方成为热门景点,这是当地政府怎么推广也难达到的效果,因此绥宁想借助节目提升人气的的做法并不难理解。
身处舆论场,公众还须多几分善意和担待。地方要发展,得靠群众多支持。尽管当地政府在发布通告时对措辞考虑不周,对群众感受顾及不够,但其良苦用心还须群众多理解。地方要发展,得靠媒体多关照。媒体在批评监督之时也需多几分善意和谨慎,以免伤及无辜。当地政府也要从事件中吸取教训,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多听群众言,多虑群众事,以群众为重,方显公仆本色,始能上下一体、团结一心投入发展改革大潮中去。
"限行封村"的不是娱乐节目而是权力
拍摄人气旺的娱乐节目,当地政府给予一些支持,是理所当然的,可现在不仅作出了“限行”,而且还规定“本村村民一律凭身份证、户口本出入”,并严禁村民围观现场,“严禁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摄影摄像,严禁发微信”。显然,是要一切都要以“娱乐节目”的拍摄为中心了。这让人想起了以前少数“领导”的出行,既要警察开道,又要限行,可现在领导出行都不搞这一套了,为何娱乐节目的拍摄竟然要如此兴师动众?
一方面“限行”是有法律规定的,达到一定的条件才行,比如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可拍摄娱乐节目显然够不上“限行”条件,另一方面“封村”更是荒唐,这是在侵犯公民的权利,有违法的嫌疑。
本来,当地政府可以事先作好宣传,请求当地老百姓为拍摄娱乐节目尽可能提供便利,而当地政府也可以加强安保,以免出现意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不管怎么样,都不能使用“限行封村”的做法。
“限行封村”的做法,明显是权大于法。不过,深究下去却不难发现,这是权力为求得“政绩”而不择手段,甚至狂言,“凡不听劝阻,违反通告要求的,现场执勤干警有权当场处置,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居然要以依法治公民,真是莫大的笑话。在老百姓看来,不过是一个娱乐节目,为何要扰民?可在当地官员看来,这件事却无比重要,其最终的秘密是——县里为了争取这次拍摄活动,花了很大人力、财力,“现在很多县市也在争取拍摄机会,但还是被我们争到了。”——对于一个娱乐节目,竟然要花很大人力、财力才能争取,这背后有腐败的嫌疑,上级部门应该介入调查,究竟花了多少财力?是否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这比“限行封村”更需要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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