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突出治标,打虎拍蝇,但怎一个“惩”字了得。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把“严”字体现在“全面”和“治理”上,不但要严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各方面,而且还要严到点子上。如何严到点子上?把握问题导向,遵循党建规律,“五严”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严明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没有“良法”,不能善治,从严治党必须严明规矩,令行禁止。首先要科学“立法”,建立完善党的规矩。从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四个方面全面规范约束党员,尤其要明晰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要求,强化自觉遵守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的意识,体现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高度;集中清理党内法规,与时俱进修改、完善、废除,如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需要更新调整,尤其要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紧密衔接,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理念,把党纪挺在前面,避免彼此重复、相互制约、出现“真空”、“牛栏关猫”;强化刚性要求,尽可能将更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变为“硬约束”,如把作风建设的一些要求上升为党内法规;体现精和管用,既要规定禁止什么,又要尽可能明确犯禁怎么处理,做到要义明确、容易掌握、便于执行。其次要强化教育,让规矩入耳入脑。把纪律教育作为思想建党的重要内容,既克服教育虚无主义,又避免搞形式主义的花架子,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管用见效,不搞空对空。再次要狠抓落实,防止规矩成为“稻草人”。从严治党既要立规矩,更要立威信,确保出台一个就落实一个,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而不能让规矩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
严密管理,把“批评”请回“生活”。从严治党要关口前移,少一些亡羊补牢。一个地方如果出现群体腐败,当事人固然咎由自取,但组织教育、管理方面的责任不可忽视。时代呼唤批评与自我批评,让批评回归党内政治生活已经刻不容缓。如果党内政治生活仍不正常,不能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势必打不胜打、防不胜防,还会不断有腐败分子“前赴后继”。首先要搭建党内批评的平台,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谈心等制度,实现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常态化,解决党内生活经常性不够问题,尤其要提升民主生活质量,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做到出以公心、实事求是、点到要害,触及灵魂,克服随意化、娱乐化、庸俗化倾向,恢复谈心好传统,对同志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朵”“扯袖子”,及时提醒,防患未然。其次要净化政治生态,拿起批评的武器,聚焦突出问题,向“潜规则”亮剑,重点治理好人主义、为官不为、山头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再次要实现全员管理,不但从严治吏,加强对领导干部、班子成员的教育、约束,而且要重视对中层干部乃至无职党员的引导管理,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净化“工作圈”和“生活圈”。从严治党需要唤起党员意识,党内没有不受约束管理的特殊党员,改善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官场政治生态,要求每个党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不能对人马列主义对己自由主义。
严格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严治党,关键是约束权力,形成“不能腐”的局面。首先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公开制、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制、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等,并依据上级有关纪律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立具体有效的“规矩”,切实发挥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其次要拓宽监督渠道,把巡视、约谈、暗访、督查等党内监督常态化,同时有效发挥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保持从严治吏的高压态势。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组织为党员干部套上“紧箍咒”,既体现“雷霆手段”,又彰显“菩萨心肠”,为的是扎紧“篱笆”,防患未然,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日益严格的监督,适应在“放大器”“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再次要优化监督机构职能。王岐山同志最近强调“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从严治党要理顺优化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斩断从违纪到违法的通道;立足抓早抓小,对违纪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坚持惩防并举,纪检工作不只是抓贪官、“拔烂树”、惩治腐败是政绩,“治病树”“正歪树”、教育挽救干部也是政绩。有一种严格叫“关口前移”,着眼于广大党员干部不能腐、不想腐,使惩治腐败与保护干部有机统一,把纪律严起来,把监督硬起来,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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