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和”:军事文化建设新视角(2)

“合和”:军事文化建设新视角(2)

科技、文化主导战斗力

“科技、文化主导战斗力”是一种新的战斗力类型,其中既包括各战斗力构成要素中主导因素的“移位”,又包括一种基于科技和文化因素的新质战斗力的形成,并在整体意义上发挥作用。

把提升“科技、文化主导战斗力”作为联合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其理论和实践根据在哪里?其一,战争文化发展本身的历史依据。战争其实也是文化传播、交流的一种方式和途径,只不过是一种武力强制的血腥的文化交往、传播而已。即胜利者强行传播自己的思想观念、宗教信仰、生活方式、政治与军事制度。从这个意义讲,战争既是武力的释放,也是文化的交锋与交融,正所谓“武为表,文为里”!另一方面,从人类战争发展的趋势看,战争、军队是一个逐步被文化的历史。封建社会的战争相比于奴隶社会的战争、资本主义社会的战争相比于封建社会的战争,总体上是前者比后者更文明。如对待俘虏,由集体杀害到不杀俘虏,再到不虐待俘虏、宽待俘虏;交战法规的制定完善、武器的使用限制、军事目标的划定、战斗人员的区分等,都表明人类主观上对战争的约束、限制,表明战争、战斗力被文化的努力方向。

其二,是从现代战争来看,科技、文化主导战斗力的发展方向更为清晰和现实。可以看到,信息化战争的目的已不主要是传统战争的那种攻城略地、消灭敌人,而主要是摧毁和瓦解敌方的作战体系和意志。信息化战争主要采取的是“非对称、非接触、非线性”的“精确打击”作战方式,以及信息战、网络战等新的作战样式,这就从客观上减少或避免了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信息化战争中,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成为战略行动并全程运用,直接表明文化战斗力主导的现实作用已成为现实。同时,信息化联合作战,毕竟要容身于经济全球化的时空背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格局,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开通,借助经贸、体育、旅游等多种渠道进行文化交流、传播、交锋,虽然消解了战争传播文化的传统方式,也对战争和战斗力被文化的过程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其三,对正处于向信息化转型的我军来说,文化战斗力主导是一个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一个必然的战略选择。我国已经把加强科技文化建设作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选择,这表明科技文化生产力主导已成为整个国家生产力发展的方向。中国特色联合文化建设,理所当然要与此相适应。我军还处在信息化与机械化复合发展阶段,这就要求军队切实把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到依靠科技进步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标志的高新技术进步上来。而这就意味着中国特色联合文化建设必须肩负起孕育科技、文化战斗力主导的历史使命。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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