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向36个社会群体提出核心价值观建设分类指导要求(2)

习近平向36个社会群体提出核心价值观建设分类指导要求(2)

习近平总书记向36个社会群体提出的核心价值观建设分类指导的具体要求,言简意赅、易懂易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1、中央政治局常委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这是2012年11月16日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中提出的。

2、中央政治局处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最高层,必须识民情、接地气。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是2013年6月25日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专门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

3、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是2014年6月28日习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

4、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这是2014年6月30日习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和2015年1月13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

5、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肃纲纪、疾恶如仇,艰苦奋斗、清正廉洁。这是习总书记2014年6月30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提出的。

6、县委书记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这是2015年1月12日习总书记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和2015年6月30日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的讲话中分别提出的。2014年5月9日,习总书记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还对县一级领导同志提出“珍惜岗位,秉公用权,安身、安心、安业,多为老百姓造福”的要求。

7、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这是2015年1月13日习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

8、组织部门改进作风,最核心的是坚持公道正派。要着眼于党的事业发展需要选人用人,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要努力把各级组织部门建设成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这是2013年6月28日习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

9、各级宣传部门领导同志要加强学习、加强实践,真正成为让人信服的行家里手。这是2013年8月19日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

10、统战干部要发扬优良作风,做到诚恳谦和、平等待人、廉洁奉公,真正赢得党外人士尊重和认同,团结他们同中国共产党一起奋斗。这是2015年5月18日习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

11、中央办公厅干部要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这是2014年5月8日习总书记视察中共中央办公厅并同中办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的讲话中提出的。

12、政法干部要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是2014年1月7日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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