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狗也不能幸免
敌人为了巩固占领区的血腥统治,防止伪军伪组织的离心倾向,于是采取“杀鸡警猴”的办法,常常以“莫须有”的罪名捕杀伪军伪组织人员。如冀南七乡的伪村长,因拒绝敌人强奸他的家属,被毒打昏死三次;昔(阳)西在一九四三年八月,因“通匪”罪大批伪组织人员被捕;华泉伪闾长胡策山,被脱光衣服绑起来,用开水从头烫到脚,全身皮开肉绽,里思村情报员刘毛科,被迫将裤带解开,将头弯进裤内,用绳捆住,投入深潭,名日“虾公见龙王”,到落水后,数度挣扎,浮出水面,仍被敌人用乱石打死。潞城敌于十一月十三、十四两天,捕伪组织人员十人,把他们当作肉靶,叫新兵刺杀。这样的事实也是没法说完的,而且,更多的事实的罗列是不必要的,人们已经可以得到这样的概念:日本法西斯匪徒统治的地方,不会有一片干净土,他们所宣传的“王道乐土”是用成千成万中国人的眼泪、汗、血、骷髅所建造起来和哺养着的;而他们所宣扬的“文明”就是“中世纪的黑暗”的代名词。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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