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2)

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2)

(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六日)

摘要:关于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在刘少奇同志代表党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政治报告中,已经有了说明。现在,我受党中央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

在商业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商业的日益发展,一个有计划有组织的市场已经在国内形成,它的领导地位已经日益巩固。一九五六年比一九五二年,国内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将增长百分之六十六点三,对外贸易的进出口总值将增长百分之六十五。预计到一九五七年,国内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和多数商品销售量的计划,对外贸易的出口和进口的计划,都有可能完成,有的可以超额完成。几年来,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扩大了国内商品的流转额,并且对于最主要的几种生活必需品,实行了统购统销的政策,保证了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因而基本上保持了物价的稳定,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目前商业工作中的缺点,主要是商品供应的组织工作做得不好和经营管理不善,因而发生商品有时积压有时脱销的现象。

在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和保健事业方面。这几年来,这些事业都有相当大的发展。预计到一九五七年,除了个别的以外,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科学研究、新闻、出版、广播、文学、艺术、电影、体育和卫生医疗等事业,都有可能超额完成原定的计划。例如,到一九五七年,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将达到四十七万人左右,超过原定指标约百分之九;中国科学院的研究机构将达到六十八所,比原定指标多十七所。

在农业和手工业的合作化方面。到一九五六年六月底为止,全国已经组织起九十九万二千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一点七,其中加入高级社的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二点六。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约占手工业者总数的百分之九十。我们预计,再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即到一九五七年底,在全国范围内,除了个别边疆地区以外,可以基本上实现农业和手工业的合作化。

在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到一九五六年六月底为止,在资本主义工业中,已经有占产值百分之九十九和占职工人数百分之九十八的企业实现了公私合营;在私营商业和饮食业中,转变为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的,已经占总户数的百分之六十八,占从业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四。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定息制度,就为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准备了条件。

这里,我还要简略地叙述一下人民物质生活改善的状况。

这几年里面,从总的情况看,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基本上是相适应的。但是有一段时间,工资的增长速度过分地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例如,一九五五年比一九五四年,工业部门(不包括私营工业)的劳动生产率,约提高了百分之十,而职工的平均工资只提高了百分之零点六。其他部门也有类似的情况。这个工作中的错误,我们在一九五五年底发现以后,就着手纠正。从一九五六年四月份起,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工资制度的改革,并且确定一九五六年职工的平均工资比一九五五年提高百分之十三左右。这样,一九五六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就比一九五二年提高了百分之三十三点五,超过了五年计划规定的五年内工资增长百分之三十三的指标。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也将超过原定的计划,例如,在国营工业部门,一九五六年将比一九五二年提高百分之七十点四,超过五年计划规定的五年内劳动生产率增长百分之六十四的指标。

这几年里面,我们稳定了农民的农业税负担,并且适当地提高了粮食的收购价格,因而使农民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地改善了生活。但是我们也犯过错误,在一九五四年,由于我们没有完全弄清楚全国粮食产量的情况,向农民多购了一些粮食,引起了一部分农民的不满。在一九五五年,我们实行了定产、定购、定销的粮食政策,从而安定了农民的情绪和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现在预计,五年内农民的全部收入有可能增长百分之三十左右。

由上面列举的情况可以后出,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一定能够胜利完成的。只要我们加紧努力,并且今后不发生特大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大多数指标都可以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执行和它的超额完成,已经使并且将继续使我国国民经济发生深刻的变化。这主要表现在:工农业的生产水平有很大的提高。预计到一九五七年,工农业总产值(包括现代工业、手工业和农业的产值在内)将比一九五二年增加百分之六十以上。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总产值(包括手工业的产值在内)的比重将达到百分之五十左右,而在工业总产值中,生产资料工业产值的比重将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这就加强了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作用。由于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无论在工业、农业、运输业和商业中,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都已经处于绝对统治的地位。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都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文化教育和科学研究的事业,也正在进入一个繁荣时期,因而也就为人民生活水平的继续提高创造了条件。

应该指出,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和一切爱国人士,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团结一致,对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表现的积极性和热情,是我们取得上述伟大成就的基础和保证。

还应该指出,在我国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过程中,伟大的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给了我们巨大的援助。在这期间,苏联给予我国以优惠的贷款,帮助我国设计二百零五项工业企业和供应大部分设备,派来了大批的优秀专家,并且给了其他方面的许多技术援助。各人民民主国家在设备、材料和技术力量等方面也给了我们很大的援助。在我国工作的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专家,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我们愿意乘这个机会,对于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这种真诚的兄弟般的援助,表示深切的感谢。

我们在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过程中,取得了不少的经验和教训。吸取这些经验和教训,就使我们有可能把社会主义建设的工作做得更好。现在,我只就近年来我们在领导经济工作中所感到的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

第一,应该根据需要和可能,合理地规定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把计划放在既积极又稳妥可靠的基础上,以保证国民经济比较均衡地发展。由于在编制长期计划的时候,难以完全预计到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新的情况和问题,因此,应该把长期计划的指标定得比较可靠,而由年度计划加以调整。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所规定的各项指标,基本上是正确的,过去四个年度计划的安排,大体上也是符合于当时的具体情况的,因而有可能。保证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超额完成。但是应该指出,一九五五年和一九五六年的计划,部分地发生了偏低或者偏高的缺点,造成了工作上的一些困难。

我们在制定一九五五年计划的时候,由于前两年农业歉收,把基本建设的规模定得比较小了一些,而且在当年的节约运动中,又不适当地削减了某些非生产性的基本建设的投资。同时,还由于基本建设计划变动的次数多,下达迟,因而计划完成得比较差。结果,不但在财政上出现了过多的结余,并且在重要的建筑材料方面,如钢材、水泥,木材等,也出现了一时的虚假的过剩现象。如果我们能够更早地准备一些预备项目,及时地扩大建设规模,或者有计划地增加某些物资的储备,物资一时积压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可是我们对以后发展的情况估计不足,把一时的物资过剩当作一个比较长期的趋势,因而用出口的办法来解决钢材和水泥一时多余的困难。显然,这是不恰当的。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