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主要要求,就是要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基本上建成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这样的工业体系,能够生产各种主要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基本上满足我国扩大再生产和国民经济技术改造的需要。同时,它也能够生产各种消费品,适当地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
有人问:既然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各国的经济日益发展,并且在社会主义各国之间出现了经济和技术的广泛合作的可能性,我国是否还有必要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呢?我们认为,我国目前的情况虽然同苏联建国初期在经济上处于孤立无援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存在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极有利的条件,但是像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资源较富,需要很大的国家,仍然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完整的工业体系。这是因为,从国内的要求来说,我们必须迅速改变国民经济长期的落后状态;从国际的要求来说,我国建立起强大的工业,可以促进社会主义各国经济的共同高涨,并且可以增强保卫世界和平的力量。因此,那种以为不公建立我国自己的完整的工业体系而专门靠国际援助的依赖思想,是错误的。
另一种关起门来建设的想法也是错误的。不用说,我国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在长时期内还需要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援助,同时也需要同其他国家发展和扩大经济、技术、文化的交流。而且即使我们在将来建成了社会主义工业国之后,也不可能设想,我们就可以关起门来万事不求人了。事实表明,不仅社会主义各国之间的经济和技术的协作范围将不断地扩大,而且由于各国人民争取和平、民主、民族独立的力量日益强大,国际局势日益趋于和缓,我国同世界各国在经济上、技术上、文化上的联系,必然会一天比一天发展。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孤立思想,也是错误的。
为了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巩固基础,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必须继续扩大冶金工业的建设,大力推进机器制造工业的建设,加强电力工业、煤炭工业和建筑材料工业的建设,积极进行工业中的落后部门--石油工业、化学工业和无线电工业的建设。同时,还必须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首先是进行工业的技术改造,以提高我国工业的技术水平。
经验证明,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是不能够也不应该孤立地进行的,它必须有各个方面的配合,特别是农业的配合。农业是工业发展以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延缓农业的发展,不仅直接地影响轻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而且也将极大地影响重工业以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工农联盟的巩固。因此,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应该继续努力发展农业,求得农业和工业的发展互相配合。为了使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和各个方面按比例地、互相协调地发展,我们又应该妥善地安排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的关系,工农业生产和运输、商品流转之间的关系,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之间的关系,同时,还应该进一步地安排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近海地区和内地之间的关系,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以便把一切积极的因素和有用的力量都组织到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来。
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的基本建设和工农业生产将有可能继续保持比较快的发展速度。党中央委员会认为,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在财政收入增加的基础上,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在全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将由第一个五年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增加到百分之四十左右,因而第二个五年的基本建设投资额,就将比第一个五年增长一倍左右。在工农业生产方面,初步计算,一九六二年比一九五七年,工业总产值将增长一倍左右,其中,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产值都会有很大的增长,但是生产资料产值增长的速度将会更快一些;农业总产值将增长百分之三十五左右。到一九六二年,我国工农业总产值将比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一九五七年的数字增长百分之七十五左右。
这里应该加以说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所列举的增长百分数,都是以第一个五年的计划数字作为基数进行比较的,并没有把可能超额完成的因素计算进去,因而增长的百分数就显得高些;等到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以后,如果以一九五七年实际达到的数字作为基数,那末现在建议中的增长百分数将有可能相对地下降一些。例如:在建议中提出的我国的钢产量,一九六二年计划达到一千零五十万吨到一千二百万吨,这个数字同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一九五七年的产量四百一十二万吨作比较,将增长一点五倍到一点九信,但是,如果同现在预计的一九五七年产量五百五十万吨作比较,那末就增长将近一倍到一点二倍。
上述关于基本建设的规模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速度,我们认为是适当的,是积极而又稳妥可靠的。应该相信,只要我们善于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就能够取得伟大的力量,克服在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像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那样,胜利地完成第二个五年计划的任务。
三 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建议的若干主要问题
上面我说明了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具体方针和指标,在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中,都已经提到了。这里,我只扼要地说明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建议的若干主要问题。
(一)合理地积累和分配资金
国家建设规模的大小,主要决定于我们可能积累多少资金和如何分配资金。我们的资金积累较多,分配得当,社会扩大再生产的速度就会较快,国民经济各部门就能够按比例地发展。因此,合理地解决资金积累和资金分配的问题是很重要的。
国民收入是全国劳动人民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物质财富。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面,全部国民收入都归劳动人民自己所有。劳动人民把国民收入的一部分用来维持和改善自己的生活,另一部分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也就是说用作积累。在分配和再分配国民收入的时候,必须使消费部分和积累部分保持适当的比例。消费部分所占比重小了,就会妨碍人民生活的改善,积累部分所占比重小了,就会降低社会扩大再生产的速度。这两种情况都是对人民不利的。
第二个五年的国民收入将有可能比第一个五年增长百分之五十左右。由于我国国民经济还很落后,农业所占的比重还比较大,人民生活的水平还比较低,因此,积累部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可能也不应该有过多的和过快的增长,但是可以稍高于第一个五年已经达到的水平。这样,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内,积累的总额,将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仍然会有比较多的增加。
在解决了资金积累的问题以后,还必须解决资金分配的问题。考虑到目前的国内条件和国际条件,党中央委员会认为,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有必要和可能适当地降低国家预算中的国防和行政费用的比重,而提高经济和文化教育支出的比重。第一个五年国防和行政的费用,约占财政支出的百分之三十二左右,第二个五年应该争取降低到百分之二十左右。这样,经济和文化教育支出所占的比重,就有可能由第一个五年的百分之五十六左右,提高到百分之六十到七十,从而保证我国的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
在分配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时候,应该保证工业和农业能够得到较高速度的发展。在投资总额中,工业投资所占的比重,可以由第一个五年的百分之五十八点二提高到百分之六十左右;农业、水利和林业的投资所占的比重,可以从第一个五年的百分之七点六提高到百分之十左右。此外,还应该注意安排运输和邮电部门,文化、教育、科学和保健部门,城市建设部门和商业部门等的投资,使它们保持适当的比例。
在分配工业投资的时候,还应该在轻重工业之间进行适当的安排。第一个五年由于我国的轻工业还有很大的潜力,因此计划规定轻工业的投资占工业投资的百分之十一点二,在执行过程中略有增加,这样的比重是适当的。考虑到第二个五年人民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若干轻工业品的生产能力将会不足,我们认为,有必要适当地提高轻工业投资所占的比重。但是,由于某些轻工业企业的生产潜力,并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特别是大量的公私合营企业,经过改组安排以后,有可能进一步地增加生产,手工业在实现合作化以后,也将进一步增加生活消费品的生产,因此,我们在安排轻工业投资的时候,还应该考虑到这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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