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订需要创新思维

曾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订需要创新思维

摘要:从“计划”到“规划”的变革,反映了我国政府主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推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逐步从“计划指令性”向“战略指导性”的转变。然而,由于历史惯性和显示操作等层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现行的五年规划在一定程度上仍遗留某些“计划”色彩。

明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定位和性质

现行的“五年规划”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五年计划”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从“十一五”时期开始更名为五年规划。从“计划”到“规划”的变革,反映了我国政府主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推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逐步从“计划指令性”向“战略指导性”的转变。然而,由于历史惯性和显示操作等层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现行的五年规划在一定程度上仍遗留某些“计划”色彩。面向未来,面对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应以“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定位和性质。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明确经济社会发展中政府与市场的分工。规划应更多探讨和谋划政府如何搭建战略功能平台和积极引导市场,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营造良好环境。比如,在产业导向方面,不是单纯列举发展产业的重点,而是更多反映政府应如何通过功能性政策引导市场投资产业;同时,对于充分竞争行业领域的具体规划布局可以考虑少提或不提。

适当延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期限

五年规划是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战略文件,历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期限大多在五年。究其原因主要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处于经济起飞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较快,现实国情变化相对较快,五年规划期有利于切实把握经济社会变化的新情况和新要求,更好地指导现实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相对成熟的阶段,经济增长速度保持稳定或有所下降,包括基础设施等在内的现实经济社会条件变化的速度与节奏都较之改革开放前段时期有所放缓。与此同时,近年来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战略规划期限都在10年左右或以上,比如《欧盟2020战略》、日本的《新成长战略》和《再生战略》、俄罗斯的《2020战略》等规划期都在10年左右,南非的《2030年国家发展规划》和韩国的《绿色增长战略》规划期均为20年。由此,我国未来发展规划的期限应考虑延长至10~20年。

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方向和实际情况看,党的十八大已为2020年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明确导向,十八届三中全会为2020年前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具体安排,“十三五”规划五年战略指导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了。与此同时,2020~2025年是我国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导向应在“十三五”规划期间提前谋划,以在较长时间内明确发展方向、保持政策定力,真正发挥中长期规划的战略功能。由此,“十三五”规划期限可以考虑展望至2025年,为我国顺利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提供科学谋划和战略指导。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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