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能上能下”这把尚方宝剑

用好“能上能下”这把尚方宝剑

近日,中办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从制度层面完善了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制度体系,为从严监管干部提供了“尚方宝剑”,有效改变了“能上不能下”的积弊、消除了“能进不能出”的“惯例”,对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具有“指挥棒”“风向标”的决定性作用。

让有为者有位,形成“能者上”的激励机制。《若干规定》旗帜鲜明地提出要重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这让真正的好干部吃下了“定心丸”。在中国古代,屈原、贾谊、李白、杜甫、辛弃疾等怀才不遇者比比皆是,其才华与际遇的巨大反差令人扼腕叹息。一些雄才大略者毕生才华无处施展,只能或借酒浇愁,“举杯浇愁愁上愁”;或年华蹉跎,“可怜白发生”;或到处奔波干谒,“生不用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或对封建君主心存幻想,“致君尧舜上”。封建时代,门第观念、人身依附、外戚政治造成了选人用人机制的极不完善,一方面造成了“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的“劣币驱逐良币”式逆淘汰;一方面导致士人竞相结党,找靠山、拉山头、立派系,渴望“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一步登天、青云直上,唐代“牛李党争”、宋代“元祐党争”,都造成了政治资源的极大浪费。而现今《若干规定》明文规定了领导干部“能上”的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最大限度地保障了选人用人标准的公开性、程序的公平性、选拔的公正性,抵制了“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不良现象,真正让想干事者心无旁骛、会干事者专心致志、能干事者脱颖而出。

让无为者挪位,形成“庸者让”的警示机制。机关中真正无视党纪国法的只是“一小撮”,但另一种人就格外引人注目:有的工作效率不快,任务催一下、动一下,老牛拉破车——慢慢游;有的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敷衍塞责、马虎了事;有的工作能力不强,“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好办法不想用”,做起工作来浮光掠影、不痛不痒、抓不到点子上;有的工作不在状态,贪图安逸,当“太平官”“清闲官”、甩手掌柜,热衷于喝喝茶水、领领薪水、玩玩山水、品品酒水,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正是因为对慵官、懒官、散官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不敢轻易撼动“铁帽子”“铁饭碗”“铁交椅”所致。清代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讲过一则故事:一官员在阎王面前自夸,“虽无功,但总无过”,称生前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阎王怒斥道:如果不贪就是好官,那么公堂中设一木偶,连水都不喝,岂不更好?讽刺为官不为者鞭辟入里、入木三分。现实中,为官不为者常常因优柔寡断而坐失发展良机,又因尸位素餐影响了有为者晋升的空间,因无所事事损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积弊之大、影响之劣非同小可。为此,当前我们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真正让严的纪律、实的作风深入人心、入脑入心,通过诫勉谈话、函询、问责等方式,对庸官懒政提提耳朵、敲打敲打,对不听教育、置若罔闻者该调整的坚决予以调整,决不姑息纵容,给庸者以当头棒喝。同时,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必要的压力和动力,引导干部担当担责,自觉作“改革推进派”,着力从制度层面不断提升党员干部从政为官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形成“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局面。

让乱为者下位,形成“劣者汰”的惩戒机制。在整肃吏风、刷新吏治新常态下,要切实改变过来干部监督管理“只栽花不拔刺”的好人主义、“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稀泥思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得去”观念,着力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进一步严格干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严厉行政处分,从重从严从快处罚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该调整的坚决予以调整,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就要移送司法机关,不怕得罪人,不怕当“黑脸包公”,要敢于对纪律、作风、工作上“不严不实”者亮剑动刀,真正让为官不正、为官乱为者吃下自己种下的“苦果”,让政治上不忠诚、清廉上不干净、干事上不担当的人没有机遇、没有市场、没有前途,乃至淘汰出局,始终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与先进性,努力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只有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毅然决然剔除无为者,就多了实干者,便可以汇聚改革发展的磅礴正能量,有效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行稳致远;只有惩戒了乱为者,就可以约束后来者,防止“一头苍蝇坏了一锅粥”,这才有党员干部队伍之幸,也是国家发展、民生福祉之幸。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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