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告> 文稿> 党建> 正文

黄苇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做有人民情怀的好干部(12)

罗马尼亚的奇奥赛斯库在台上的时候,全家人风光无限。但剧变发生以后,不仅他们夫妇两个被乱枪打死,就连他们的家人也被新的执政当局没收了全部财产。甚至连当时他们家里的女眷身上穿的、头上戴的、脚下踩的、手上挎的国际名牌奢侈品的服装、鞋帽和手袋,也被当场剥下来拿走,无一漏网。奇奥赛斯库的哥哥和姐姐都死于极度贫困,唯一的女儿卓娅没法维持生计,夫妻两人靠在大街上收空酒瓶子卖到酒厂或废品站换几个钱糊口,还藏藏躲躲,生怕被过去的熟人撞上。而偶尔认出他们的原罗共党员,看到前总书记的后人竟然沦落到这样的地步也感到非常难受。所以我们说“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如果以为自己和家人的命运,可以和党的命运分开,那本身就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在党内精英阶层搞自我政变,这种情况在苏联可能,在中国则绝不可能。从谷俊山到周永康,哪个不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现在成了“一人垮台,全家进去”。

在最近五期巡视工作中进入央企的中央巡视组,发现最有普遍性的案件线索就是利益输送。有的央企领导人员对自己的子女、亲属、配偶办的同业竞争企业或者是关联企业搞利益输送。有的是采取交叉性的利益输送,你帮我的孩子,我照顾你的亲戚。还有的是高价收买一些亲属办的空壳企业,或者是资源枯竭型企业。当初都挺自鸣得意,近水楼台就得先得月,但现在发现是最容易被揪着狐狸尾巴的。我们现在查处的央企案件中很多人都是和关联交易有关系的。

还有针对海外同胞反映强烈的某些国内贪官,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一掷千金地购置豪宅,几百万美元一次付清。老婆、孩子早就拿绿卡了,甚至赃款也提前转移到了境外,自己怀揣几本护照留在国内当“裸官”,继续捞钱,一有风吹草动,拔脚就走。

所以现在中央提出,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过去我们常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现在他们把“庙”都给提前搬走了,对这些随时可能开溜的“和尚”,我们自然就得看紧点。所以现在首先中央明确,“裸官”不能作为考核选拔的对象,而且中组部还规定了《“裸官”任职管理办法》,有些重要的岗位是限入性岗位,“裸官”不能进去。“裸官”不一定是贪官,但是有些重要的岗位让你干,我们不放心,给你调换一个不太容易犯错误的岗位。所以在去年的申报中,全国有3100名县处以上干部申报了自己是“裸官”,其中有1000多人是在限入性岗位,就是咱们规定的不能干的岗位。而且他也讲了我老婆孩子回不来,你回来就可以继续干,最后这1000多名干部全部调整了工作。当然,咱们大家都明白,绝不可能才3100人,31000名也不止,这只是冰山一角。所以中央后来还补充了后面的规定,就是要加强社会监督,对于隐瞒“裸官”身份不报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因为你还多了一个问题,你欺骗组织,你该向组织申报你不申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今年以来有一个非常大的一个动作就是现在拓展了反腐败的国际战场。习近平总书记在G20峰会,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还有出访的时候,走到哪儿都谈反腐败国际合作,而且获得了各方面热烈的反响。现在我们中国的外逃贪官最喜欢跑这么几个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这些国家都有什么特点?第一,这些国家是发达国家,生活比较好,而且富人也多。“大隐隐于市”。在那儿容易藏,不像你到一个小地方很显眼,另外这些地方金融体系又发达,来回转款也方便,所以说很多人都往那边跑。现在经过习总书记做了很多工作,在这方面我们在国际合作上有很大的进展。

一个是我们和加拿大正准备签订分成协议。什么叫分成协议?就是按照过去咱们原来的传统观念,国有资产被拐骗到外面,我们绝不能让它跑掉,一分一毫都得给追回来,原则上是这样,但实际上办不到。因为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定,假设人家给我们查获了10亿美元的赃款,你不能全拿回来,你最少得给人家留2亿当办案费用,人家也有成本,人家也得有利益才干。但是有些国家嫌少,现在美国在抓贩毒集团的时候,在追毒资的时候就面临这个问题,他找一些拉美国家给他追回毒资,有的国家就明确讲,咱们对半分成,你一半,我一半,美国也只能答应,为什么?它要不答应,那一半也拿不回来。

基于反腐败的工作需要,我们现在这方面也开始比以前更加灵活了。包括我们和加拿大定这个协议,不是有固定比例,而是说根据情况可以有浮动。包括对于个别的金额不是很高的,也许就几千万,但是案情比较复杂,办起来比较棘手的,我们现在最大允许浮动到“倒二八开”,你留80%,给我20%,把这人给我弄回来就行了。有的同志说那我们不是太吃亏了,我们的国有资产跑到外面给人家了。细算一下,这种情况也并不吃亏。第一,这种案件属于金额不是很高,案情复杂,人家比较费力,办起来不容易的。第二,实际是表示我们进行国际反腐的一个决心,我们付再大的代价也要把你外逃分子搞回来。这样首先可以有效地遏制国内一些腐败分子想携款外逃,你想逃,我真想弄你,我会下很大决心把你搞回来,可以有效地遏制现在的资金出逃,可以起到这个作用。

另外现在我们和美国也达成协议,相互不能包庇犯罪分子,只要我们提出证据,它就要向我们提供对方在美国的帐户情况。我们也要负责向美国提供在中国的美国人的帐户情况。美国主要抓的是偷漏税,怕有的人在国外挣了钱不往国内存,不上税,政府靠税收很大。我们是要抓贪官。而且现在双方达成协议,就像当年遣返偷渡分子一样,贪官将来也是在美国抓到了中国贪官,抓多了也攒到一块用包机送回来。

中央最近发了红色通缉令,100个人。我们发了红色通缉令并不等于一定可以把他弄回来,因为各国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不同,你不一定马上能够把他给弄回来,但是它有一个很大的作用,我们的红色通缉令一发,这个人在那个国家,人家马上会把他列出黑名单,证明这个人是有犯罪前科的。被列入黑名单的人是寸步难行的,你买房,你干什么,你投资都寸步难行,都有人盯着你。而且有的甚至财产也被冻结,冻结以后等着和我们将来讨价还价,别让人卷跑了,马上会给他冻结的。所以这个时候我们采取什么做法?我们派很多人去劝返,我们派人到那儿劝他回来。为什么?因为有些人我们不太好引渡回来,因为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像有的贪官到了国外就声称他是法轮功受迫害,什么是法轮功,他自己都不明白。但是他一套上这个名,他就可以往政治上去引。

中国死刑还没有被废除,所以死刑不引渡,所以这也是一个理由。在这个情况下怎么办?引渡起来有一定的麻烦,我们当然也承诺了,像余振东回来咱们就承诺不判死刑,引渡回来了。但劝返的作用很好在哪儿?他在那边已经走投无路了,我们再加大工作力度,你还不如自首回国,争取从宽处理。所以这样可以达到一定的效果。

实际上习总书记早就讲了,对那些证据确凿的要对外公布,使他们在世界任何角落都成为过街之鼠。他说对这些外逃分子,我们十年二十年也要把他们抓回来。总之,我们绝不能允许这些靠盗窃自己祖国暴富的人跑到境外去享受下半辈子。

所以下一步全国人大一项重要的立法工作就是要审议通过《国家反腐败法》,进一步和国际接轨,我们只有断了腐败分子外逃的退路,才有助于在国内根除腐败。

责任编辑:刘玉婧校对:余永峰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