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根“九之” 笃行“三严”(2)

立根“九之” 笃行“三严”(2)

立根就是要为民为本,坚定人民立场,依法秉公用权、勤勉廉洁用权,自觉用权为党尽责、为民造福。

从严立人民立场之“真”。“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民所赋”正是为了“民所用”,人民群众是权利的赋予者,各级领导干部通过人民群众赋予权利而施政,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归结于为人民服务,作为组工干部更要真正从党和人民事业出发,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坚持实事求是,以事论人;把群众口碑作为公道之基,做到识人有据、用人有方;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跑要风,说情风等不正之风,敢于为好干部说公道话,这才是考验一名组工干部是否是为民用权的“真实”所在。

从严立依法秉公之“界”。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人用人是组织部门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利,组工干部要以全面从严的精神,依法秉公行使权利,决不能任性用权,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基本法”,自觉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作为知行合一的不懈追求。同时,要秉公履行程序步骤,既不下“跳棋”少程序,也不让“空转”避程序,切实做到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赢得党员群众信任与支持。

从严立干净廉洁之“志”。“奉公莫怨贫、为民不求名”。 组织部门天天与党员、干部和人才打交道,只有把自身作风搞好,管理别人才有底气,要求别人才能服气。因此,组工干部要始终抱持一种干净廉洁的志向,用“干净”二字打底,用“廉洁”二字正己,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忍得下非议,容得下指责,品得到辛苦,做得到人梯。同时,要正确认识到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公正无私地行使权力,任劳任怨地履行职责,做好立身不忘净廉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已之心。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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