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维护人民的和平权——中国的理解和实践 (3)

努力维护人民的和平权——中国的理解和实践 (3)

摘要:中国人民近代以来深受外国侵略之苦,尤其是受日本侵略之害,因而有强烈的反对侵略、反对战争的愿望,也更加珍视和平,努力追求和平。

三、中国是和平权的有力维护者

中国实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国宪法规定,中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关系,努力维护世界和平。中国遵循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的原则,努力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坚持通过求同存异、对话协商解决矛盾分歧,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中国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热点问题,反对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中国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不干涉别国内政,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中国实行防御性国防政策,中国军队的使命也是防卫型的,包括维护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维护地区与世界和平。 中国致力于和平解决争端,除非国家领土主权受到严重侵犯和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决不轻易使用武力。中国同12个陆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坚持通过对话谈判处理同邻国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尽最大努力维护南海、东海及周边和平稳定。中国已经有30多年没有打仗了。中国没有派兵驻扎国外,没有在外国设立军事基地。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安全合作,维护世界人民的和平权。中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成员,对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负有特殊责任,在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和国际热点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反恐国际合作,支持联合国各机构在落实反恐战略方面加强相互协调与合作,同有关国家在反恐立法执法、反恐信息共享、截断恐怖活动资金来源、引渡和遣返恐怖嫌犯等方面进行合作,共同遏制和打击恐怖主义威胁。中国主持了旨在解决朝核问题的六方会谈,并达成了协议。中国是参与同伊朗核谈判的六国之一,在达成伊核协议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支持政治解决苏丹达尔富尔问题,积极参与了相关的调解活动,推动苏丹和南苏丹之间的和平。中国通过开展双边合作并参与区域次区域合作,致力于促进亚太地区的和平与合作。

中国坚定支持并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自1990年起,中国开始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国承担的维和摊款比额在所有会员国中已位居第六位,在发展中国家中位居第一。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派遣维和军人最多的国家,迄今共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两万五千多人次维和人员。中国也是联合国116个出兵国中派遣维和保障分队最多的国家。目前有3000多名中国维和人员正在联合国驻刚果(金)、马里、南苏丹等10项维和行动中执行任务。中国向南苏丹特派团派遣的步兵部队已全面部署到位,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派遣步兵部队。中国已决定向联合国一非盟达尔富尔混合特派团派出直升机分队,这将是中国航空兵首次加入蓝盔部队。通过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国对恢复战乱和冲突地区的和平作出了实际贡献,帮助更多人民过上了和平生活,切实维护了当地人民的和平权。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 )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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