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绍史:“一带一路”建设是全方位开放的“先手棋” (2)

徐绍史:“一带一路”建设是全方位开放的“先手棋” (2)

——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重要论述

 二、准确把握“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一带一路”建设,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从空间布局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通畅从波罗的海到太平洋、从中亚到印度洋和波斯湾的交通运输走廊”的重要倡议,考虑到历史上丝绸之路的大致走向以及相关国家和我国发展的客观需要,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包括三大走向:从我国西北、东北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从我国西北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从我国西南经中南半岛至印度洋。主要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能源资源区块、重点产业集聚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6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骨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包括两大走向:从我国沿海港口过南海,经马六甲海峡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我国沿海港口过南海,经印尼向南太平洋延伸。主要依托重点港口城市,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共同建设一批海上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支撑。

从合作领域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找准与沿线国家的利益契合点,拓宽合作范围,丰富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模式,提升合作水平,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更加紧密的利益格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倡议精神,“一带一路”建设要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投资和经贸、产业、能源合作,扩大金融合作,积极推进人文、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提升海上合作水平,逐步形成区域合作的大格局。

优先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目前,我国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滞后,多数骨干通道存在缺失路段,不少通道等级低,通而不畅。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强国家和地区间交通建设规划的对接,共同优先推进骨干通道建设,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构建联通内外、安全通畅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深入挖掘经贸合作潜力。近年来,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快速发展,但贸易结构仍不够合理,服务贸易规模较小,贸易便利化程度也有待进一步提高。要推动与沿线国家巩固传统贸易,积极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进一步创新贸易方式,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与沿线国家在海关、标准、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多双边合作,改善边境口岸通关设施条件。

拓展产业投资合作。这契合沿线国家实现工业化的需要,是促进沿线国家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要顺应沿线国家加快工业化的趋势,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国内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兴业,合作建设产业园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科技实力较强的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充分依托当地的科技资源和人才优势,提升产业层次、增加当地就业、壮大企业实力。

深化能源资源合作。要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不断完善能源合作机制,建立稳定供求关系,深化能源生产、运输、加工等多环节合作。同时,加强能效和新能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提升能源资源深加工能力,拓展合作的领域和空间。

拓宽金融合作。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为满足沿线国家互联互通与产业合作的融资需求,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积极推进筹建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发挥好丝路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作用。扩大双边本币互换规模和范围,开展更多的跨境贸易本币结算,降低区域内贸易和投资的汇率风险和结算成本。

密切人文交流合作。坚持弘扬和传承丝绸之路的友好合作精神,为深化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在教育领域,继续增加向沿线国家提供政府奖学金名额,资助沿线国家有关人员来华研修培训。在文化领域,积极推动与沿线国家互办多种形式的文化年、艺术节等活动,引导和动员民间力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在旅游领域,加强与沿线国家旅游宣传推广合作,扩大旅游投资合作,与沿线国家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同时,进一步深化科技、卫生、扶贫等领域合作。

加强生态环境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面临的共同课题。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与沿线各国建立健全有效的对话机制和联动机制,规划实施一批各方共同参与的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区域内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共建“绿色丝绸之路”。

积极推进海上合作。进一步扩大并用好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深化农业渔业、互联互通、海洋环保、航道安全、海上搜救、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合作。以海水养殖、远洋渔业加工、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领域为重点,合作建立一批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园、境外经贸合作区和海洋人才培训基地等。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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