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干部“三严三实”坚持民主集中制研讨发言(2)

军队干部“三严三实”坚持民主集中制研讨发言(2)

三、坚持集体领导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最高原则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的精髓。要时刻牢记,决策的主体是集体,而不是个人。坚持集体领导,在具体工作中应杜绝三点:第一,杜绝“资历决策”。要把握“党委成员在党内生活中一律平等”的原则,在党委内部,不管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年龄大小都是平等的一员,正副书记在主持党委讨论问题时,要淡化首长意识、权力意识、命令意识,防止把“班长”当家长,把“一票权”当成拍板权,坚决克服“谁职务高谁说了算,谁资格老谁说了算,谁脾气倔谁说了算,谁分管的工作谁说了算”等不良现象。对凡属“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的决策、重要干部的任免、重大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都要列入党委议事日程,由党委集体决定,不能盲目决策、随意决策,更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第二,杜绝“随意决策”。在重大、敏感问题决策上,不能凭借个人好恶、主观印象来“拍脑袋”,应尽可能地减少主观因素的作用,把清楚客观的事实、干脆明白的原则作为决策的依据。是非面前,对要对得有道理,错要错得心里明白,班子成员要信服、官兵要拥护。第三,杜绝“从速决策”。应尊重多数,重视少数。一方面,要以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另一方面,对少数人的意见要进行具体分析,确有道理而且人数与多数人接近时,应暂缓作出决定;部分合理的,把合理因素吸收到决议中去;不合理的,要进行分析说服,使大家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四、加强沟通协调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途径

加强沟通协调,是科学决策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方法,也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艺术性所在。首先,重大事项要充分酝酿沟通。重大决策研究决定之前,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原则,与班子成员互相沟通,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在充分信任尊重的基础上形成共识。其次,日常沟通应积极主动。要牢固确立“沟通协调是能力”的思想,增强主动沟通的意识,健全定期交流沟通的制度机制。沟通协调中要做到,

平等沟通以心换心,事先沟通谋求共识,反复沟通不怕麻烦,正确沟通不搞交易,切实通过有效的沟通协调,使班子成员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第三,沟通协调应坚持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无论是对内对外,对上对下,都必须从实际出发,说真话,说实话,通过沟通协调求大同、存小异,努力寻求共同点,确保原则问题没有重大分歧,研究预案得以补充完善,从而为党委决策打下坚实基础。

五、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核心

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和源泉,集中是民主的体现和归宿。刘少奇同志曾经在其著作《论党》中有过一个比较完整的表述。他说,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与集中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没有民主就难以形成正确的集中。民主与集中正如权利与义务、自由与纪律一样,二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制约关系,不可偏废。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核心是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在实践过程中,民主与集中类似“采花粉与酿蜜”的关系,民主好比“采花粉”,集中则似“酿蜜”。“采花粉”需要“广采”“博采”。鲁迅在《致颜黎民的信》中提到:“读书就如同蜜蜂采蜜,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枯燥了。”发扬民主也是一样,必须广开言路、博采众长,绝不能戴“有色眼镜”,搞选择性、局部性、倾向性的“假民主”。“酿蜜”是浓缩、提炼、转化的过程。“花粉”不能简单相加,堆积在一起还是“花粉”,必须经过认真梳理、加工、酿造,才能酿成“蜂蜜”。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习惯于把民主与集中相互对立,认为强调民主多了会削弱集中,强调集中多了会削弱民主,因而往往顾此失彼。毋庸置疑,在搞家长制、“一言堂”的班子中,往往只把民主作为手段和形式,不能给大家有更多讲话的空间和时间,这必然导致决策失误,或使一些委员产生不满甚至低触情绪。虽然有的委员迫于压力或碍于面子,对书记个人的决断,会上不公开反对,但会下却不积极执行,或是有所选择地执行党的决策,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消极对待。这样形成的“集中”,往往是貌合神离的虚假集中。因此,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既要“采好花粉”,也要“酿好蜜”,在民主与集中之间要保持平衡,既反对只强调民主、否定集中的分散主义,又反对只强调集中、否定民主的集权主义;既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又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既坚持集体领导,又明确个人责任;既保护少数、尊重不同声音,又服从多数、遵守党的纪律;促使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确保民主集中制正常运行、发挥最大效益。

六、健全监督机制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护身符”

有效的监督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有力保证。一是全委会监督。按照党章规定,常委会要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全委会监督。但在实践中,党委全会往往开成了情况通报会、任务部署会,出现常委会作决策、全委会去贯彻的情况。要保证和扩大全委会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改变全委会实际上不参与决策的状况。要建立健全操作性较强的制度措施保证全委会监督职能的发挥,特别是筹划年度工作、选拔任用干部、重大经费开支等重要决定,常委会要及时向全委会通报并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二是上级监督。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和干部的民主作风作为考核党委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班子状况和干部德才表现的重要依据,作为提拔任用、调整交流干部的重要参考,经常进行检查督促。要完善上级党委抓下级班子建设责任制、上级党委班子成员调研联系制度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委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指导,防止和克服“决策作出不问效果、出现失误不予追究”的现象。三是纪委监督。要依法拓展纪委监督的广度、深度与力度,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监督党的决议的执行。要注重纪委在政策监督、过程监督、程序监督等方面作用的发挥,健全完善党委成员权力运行监督检查机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及党务公开等制度要求,及时纠正程序疏失,对决策、执行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党委成员尤其是书记、副书记的履职尽责、权力运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让党委成员始终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的执行好党委决策,最终实现民主集中制的末端落实。四是群众监督。群众是推动部队建设发展进步的动力,同样也是推进民主集中制优质高效贯彻落实的动力。只有真正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面对各种不良风气的干扰才不会言行失范。要向党员公布上级党组织正、副书记电话,开通网上信箱,畅通党员表达监督渠道。要依托党务公开栏、网上党务等载体,将党委民主集中后形成的决定、决策,及时按照程序进行公开,让党员官兵了解掌握党委集中决策形成的结果。要以诚恳的态度认真听取、深入分析、积极采纳官兵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提出的重要意见。对官兵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即便是采纳不了的也要及时给予解释说明,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公文写作栏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