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弱化投资趋同有利于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3)

适度弱化投资趋同有利于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3)

适度弱化投资趋同的对策建议

推动政府向市场让渡投资职能,同时强化其在公共服务、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社会职能。政府预算应以公共服务为导向,并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

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构建完善的市场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健全市场的进退机制及奖惩机制,实现微观主体“易于进入、严于监管”的良性市场化氛围。促进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企业的法律法规的完备与统一。

政府应慎重提出具体的产业化导向政策,逐步取消对特定行业投资的特惠式鼓励政策,比如免税、补贴、低利率、无偿占用各种经济资源等,这会导致企业的实际成本收益核算失真,从而使低效率企业不易退出,又易引发其他投资主体不计成本地盲目跟进,从而加剧投资趋同,资源配置进一步扭曲。

经济新常态下,全民创新将成为重要的经济发展动力。从广义上看,创新的内涵应包括观念创新、组织结构创新、产业协调创新、技术创新等多个维度的“革命”。狭义的技术创新只是广义创新的一部分,取决于一国长期的知识、人才及资本积累等条件,难以一蹴而就,应视为一个长期过程。因此,从宏观上看,投资的弱趋同化可作为一个考量广义创新的有效指标。

应积极推动市场来引导投资的“去趋同化”,即通过构建规范有序的破产清算机制,强化市场的淘汰功能,使投资主体承担真实的风险与损失。

构建灵活、高效、有风险担当的金融市场,让金融企业以效益和风险自主承担市场主体责任,从而提高产业投资的融资效率,以促进投资的“去趋同化”。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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