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2)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2)

核心提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规划;编报省和市财政拨付的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供应计划;指导监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范使用。

(六)市信访局

1、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有关信访事项,配合、协调处理有关信访问题。

2、协调人口计生部门信访工作,配合完成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七)市编办

稳定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撤并或改变机构性质。

(八)市委党校

1、把人口理论纳入各级党校的教学计划,作为学员和领导干部培训班必修课程。

2、开展有关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方面的理论研讨工作。

3、加强人口理论师资培训,提高党校系统人口理论教学师资水平。

(九)XXX日报社

1、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纳入经常性和公益性宣传范围。

2、制定规划,开设专栏,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持续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市法院

1、督促、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理涉及人口计生工作方面的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

2、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为他人实行计划生育手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打击溺弃婴、贩卖婴儿等构成犯罪的行为。

3、积极参与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指导基层法院认真履行在城镇违法生育整治工作中的职责。

(十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会同人口计生部门研究人口发展战略,编制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

2、会同人口计生部门组织编制下达年度人口计划。

3、支持全市人口信息化建设。

(十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对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职工进行经常性人口计生宣传教育。

2、积极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参与落实国有改制、破产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督促中小企业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落实。

3、督促企业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加强本单位、本系统职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和管理工作。

4、在评选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经营者等各类先进时,先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5、负责落实市属国有改制、破产企业和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的会审和认定工作。

(十三)市教体局

1、把人口教育列入中小学校相关学科教学之中,指导和督促中等以上学校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或开设专题讲座。

2、在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中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校贫困学生提供助学贷款的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学生。

3、加强对市内大中院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每年提供一次本市大中院校入学新生和毕业离校学生数据。

4、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在考试录取中的优惠政策。对农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独女户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的考生,在报考本市、县(区)高中学校录取时,分别给予加分优惠。对考入全日制本科以上院校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独生子女,优先予以救助。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