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看到天价虾被宰顾客身上的公民意识

应看到天价虾被宰顾客身上的公民意识

20日,青岛“天价虾”事件被宰的广元游客肖先生,获得了来自青岛企业家“青岛滩”5万元的慰问奖励金。22日上午,肖先生将5万元现金,捐给了广元市南河街道办南陵村一组的贯满林手中。他表示,“青岛滩”奖励的5万元是一种爱心,他要把这爱心延续下去。(10月23日 成都商报)

当我们关注天价虾新闻时,常常把关注的焦点放在“38元一只”的细节上。正是这个细节,让人们直接感受到了旅游和餐饮市场的不规范,正是这个细节触发了人们被宰的经历,点燃了人们在黄金周期间种种不顺遂的回忆。于是,看似很小的一个事情,看似只是个人经历的私事,只是因为自媒体的曝光,便很快引起传统媒体的关注,成为全国舆论的焦点。这是新闻个案对潜在舆情的引发,若不是人们对休假状态的不满,对黄金周的爱恨交加,区区38元大虾的新闻,很难掀起舆论的滔天巨浪。

但我们忽视了另外一个细节:若遇到天价虾的顾客没有据理力争,没有在微博上曝光此事会怎样?很多时候,人们遇到消费纠纷可能只是息事宁人、自认倒霉,亦或者,只是讨要一个说法,在问题得到大致解决后,便不再追究。但在天价虾事件中,当事人却在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便在维权过程中遭受了一些委屈和无奈。并且,在事后将自身的经历发在了微博上,利用手中的自媒体让一个私人事件变成公共事件。当然,造成这种转变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自媒体的普及,还有内在的公民意识——面对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就是要将其公之于众,就是要讨个说话,就要是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一个普通的私人事件因为公民意识的存在,变成了公共事件。显然,在自媒体环境下,公民意识具有了更积极、更直接的社会作用——如有评论所言,人在做天在看变成了人在做自媒体在看。在传统媒体环境下,私人事件很难成为公共事件,除非个人的遭遇引起了传统媒体的关注。那时,所谓的公民意识很难得到直接呈现,只有遇见一个具有相同想法的记者,这种意识才可能发挥作用。而在自媒体环境下,这种转变变得直接而简单,一个人只要具有问题意识,只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能够把个人生活中遇到的种种不合理现象通过自媒体揭示出来,他就具有了公民意识,他就已经完成了私人事件向公共事件的议程设置。

在天价虾新闻的前半段,公民意识表现为对社会问题的揭示,表现为对自身利益的维护;而在天价虾新闻的最新报道中,我们看到了公民意识的另一面——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对他人权益的维护。也就是新闻中报道的,天价虾被宰顾客将获赠的5万元钱转赠给了需要救治的患儿。这个善举立刻让公众注意力再次被吸引,人们发现天价虾被宰顾客不仅有揭示和批判的冷峻一面,也有善良与热心的柔软一面。这原本就是公民意识的两面:对待社会问题时,严肃对待,不能容忍;对待社会责任时,乐于助人,毫不犹豫。只有具有了冷和热这两面,公民意识才完整,公民意识中的核心——责任,才体现得淋漓尽致。

自媒体人人都具有,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也频繁发生。在自媒体环境下,个体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和行为,让自己成为一个具有公民意识的现代人?天价虾被宰的顾客已经做出了一个很好的示范:要有问题意识,发现问题就要积极面对和处理,处理的目的不仅仅是争个人的利益,这本来就对应着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要有责任意识,当社会需要自己承担一份责任付出一份热诚时,就应该承担起这份责任,释放自己的热情,而不是找各种理由回避责任、逃避责任。这或许是天价虾事件最应该留下的东西。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0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