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城乡医保”以公平覆盖更多国人

“统一城乡医保”以公平覆盖更多国人

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上海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现对象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服务的“四个统一”,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海市民无论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将有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农村居民待遇将有明显提高。(10月26日《新闻晨报》)

上海将在明年统一全国医保,无疑对于上海城乡居民而言实现了更进一步的公平。而在此之前,一家人存在多种医保的现象,也可能就此画上句号。而在此之前,全国范围内也已经有多个省市都已经完成了统一城乡医保的并轨工作,这些都需要称赞,但也需要看到,仍然有许多省市总是拖改革的后腿,迟迟不能按中央的顶层设计精神进行这样的改革,这不免让人失望。

所谓“统一城乡医保”,简言之,就是实现新农合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并轨。长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村人口,不仅仅在看病时报销比例低,更是在进城看病方面承担着非常大的生活压力,尤其是新农合进入到大城市的“省级三甲医院”看病时,报销比例平均只有30%左右。这样不公平、不合理的医保制度,让我国的农村户籍人口成为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也让不富裕的生活进一步平添了“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的几率。

新农合并入城市居民医保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村居民的看病成本。以上海为例,在提高了筹资标准之后,看似缴费的基数增加了,实际上,在看病的总额上线、门诊封顶线以及报销比例等方面,都有了质的提高。而这也完全符合“取消城乡户籍差异、统一为居民户口”的改革初衷。

十八大以来,中央致力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2013年5月,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这样的改革任务: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此后,据调查发现,至少已经有天津、青海、山东、重庆、广东、宁夏、浙江等七个省份或社保统筹地区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整合,并建立起统一的、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该说,这是践行中央有关改革精神的直接体现,也为全国其他地方进行并轨工作提供了样本。

破除城乡户口差异,不能仅改一个名称——将依附在城乡户籍上的社会福利统一化,才是本质要求。而上海现在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工作,应该说不算早也不算晚。需要重申的是,在还原社会公平正义这事上,从来没有迟到之说,因此,笔者希望能有更多的还有没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轨的地区,要抓紧推动这一政策的落地,以让公平正义覆盖更多的国人。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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