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看党内法规之变(3)

从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看党内法规之变(3)

问题导向,“对症下药”

重点针对现阶段存在突出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新修订“两项法规”另外一大特点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近年来,党的建设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党的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这就容易让一些党员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漠视纪律和规矩,越过党纪甚至国法底线。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管党治党,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重要经验之一就是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用党纪约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规矩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而“两项法规”是党内法规体系中基础性的法规,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在修订中有必要及时总结经验,将十八大以来的实践转化为纪律条文,进一步巩固从严治党的有效成果。

高波举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以严肃查处政治“破纪”行为为龙头,强化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的纪律要求,纲举目张、言出纪随,为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了风向标,为以零容忍态度“清理门户,清除存量”确立了定盘星,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拉起了全天候通电、不可碰触的高压线。修订后的党纪处分条例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同时还将十八大以来在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这些内容丰富、成效明显的执纪监督实践,为修规整纪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强化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提供了鲜活证例。

修订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党内法规的修订,是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的过程,一方面我们在修订中力求将现行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中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的内容加以完善,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不能贪大求全,重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在结合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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