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看党内法规之变

从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看党内法规之变

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向社会公布。两项党内法规与修订前相比,均有非常大的变化。细细比较这些变化,可以发现,新修订的两项党内法规(以下简称“两项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旨在一方面通过廉洁自律准则确立高标准,一方面通过党纪处分条例守住最底线,从而在全党树立起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

据了解,这次修订“两项法规”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要求具体化,从而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的权威。

宪法是整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而党章则是党的“根本大法”,是每个党员最根本的遵循。党章对党员和党组织有一系列要求,这些要求需要党内法规进一步具体化、细化。党规党纪都必须也理所应当与党章保持一致性,体现党章的精神。“两项法规”修订组有关同志介绍,在修订的过程中特别注重从党章中寻找依据,认真梳理党章中对党员和党组织在廉洁自律、遵守纪律方面有哪些要求,并将其具体化。

例如,此次修订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一名称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原先的名称“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主要针对的是廉洁从政方面的要求;适用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而且主要是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修订后,内容扩大到了对整个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而不仅仅是廉洁从政方面的要求;适用对象范围扩大到8700多万党员,而不仅仅是少数领导干部。这些在党章中其实都有体现。廉洁自律准则中的“四个必须”,规定党员的“四个坚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四个自觉”,都能从党章中找到影子。比如,要求党员“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这就是党章中对党员义务的一项很重要的要求;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这些都是党章中的要求。

在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中同样也坚持了以党章为遵循的原则。比如,党章中规定要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在修订后的党纪处分条例中专门增加了反对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条款,对于对抗组织审查专门增加一条进行具体规定,这些都是基于党章的要求进行细化的体现。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此次修订“两项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这一党内“根本大法”的纪律规范和原则要求具体化、具象化,有利于以党章为核心打造有中国共产党特色的党纪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表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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