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辩证统一中把握“三严三实” (2)

在辩证统一中把握“三严三实” (2)

摘要:“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够产生实效,服务于党和人民。无论是立足实际,还是真抓实干,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产生实效,这也是“做人要实”的深刻体现。

“三严三实”是主观自律与客观他律的辩证统一

主观自律是主体按照人性、德性、党性的内在要求,实现自我约制和调整,自觉地、主动地控制言行。与主观自律不同,客观他律是指主体按照法律、党纪、制度的外在规则,被动地规范自我言行。 “三严三实”既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地做到自律,同时又给予其严格的外在规范,深刻展现了主观自律与客观他律的辩证统一,这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在主观自律方面,首先,“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能够具备基本的人性要求。人性是每个人都应具备的基本要求,区别于自然的动物性,党员干部需要更加自觉地遵守人性的基本要求,要“严以律己”。人与动物不同,人具有理性。因此,要求每个人尤其是党员干部要从内在方面严格自律,管控好私念、欲望、情绪。其次,“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能够不断地提升自身道德修养。道德修养是对人的一种更高层次的内在要求,党员干部服务于人民群众,需要具备高尚的德行,需要“严以修身”。 “严以修身”能够陶冶道德情操,培养道德良心,塑造道德境界,使得党员干部成为具有优秀道德品格、值得人民群众尊敬的领路人。最后,“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能够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党性修养是对党员干部更高层次的内在要求。党员干部要具备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严以修身”要求党员干部忠诚于党的事业;“严以律己”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地以党章为镜,不断自省,时刻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然而,主观的内在自律是一种隐性的约制,是一种软规则,还需要客观的外在他律,一种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在显性约制,一种硬规则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 “三严三实”不仅包含了主观自律方面的内在要求,同时还具有客观他律方面的外在规范。在客观他律方面,首先,“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重要内涵,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能够依法使用权力,依法规范自身。其次,“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三严三实”中所讲的“严以用权”的另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纪使用权力。不仅要合法,还要合于党纪。同时,“严以律己”要求党员干部一方面要按照法律,另一方面还要按照党纪规范自我。最后,“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制度安排。国法与党纪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制度安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自身特定的程序设计和制度安排。 “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能够立足于中国具体实际,严格按照我们自身制度设计,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与发展。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李丹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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