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对零售业的冲击与再造(2)

互联网对零售业的冲击与再造(2)

——中国市场学会副会长荆林波一席谈

记者:在“互联网+”勃兴的转型时代,要借东风更要练好内功。对传统零售业有什么具体建议?是不是要给购物中心、奥特莱斯、城市综合体热泼点“冷水”?

荆林波:鼓励百货店探索改进传统的盈利模式。国外知名百货的经验表明,独家经营和自有品牌组成的自营业务能够创造丰厚的经营利润、形成差异化。我们应当鼓励百货店参与商品的深度管理,比如对部分热卖品牌的品类和款式进行“买断”营销,以增强在市场上的价格话语权,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顺应业态变革潮流,百货企业要实行积极转型。比如,目前百货业购物中心化已经势在必行。换言之,未来的百货业将越来越多地注入购物中心元素,并最终形成“满足全家全日服务、全方面享受”,即集购物、休闲娱乐、文教和餐饮于一体以购物中心为特色的综合百货业态。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进线上线下(O2O)融合互动。传统百货业要积极借助新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线上线下的优势互补——线上以突出购物方便为优势,线下则以购物体验为核心。百货店可以利用对顾客的大数据分析,实时进行动态监测,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对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百货企业必须脱胎换骨,全面流程再造,实现全渠道零售。欧美百货业从以零售商为中心的单渠道、跨渠道、多渠道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全渠道进化,满足消费者随时随地、全面覆盖的购物需求。根据市场研究机构最新的研究结果,全渠道消费者是标准的黄金消费者。相对于单渠道消费者,多渠道消费者平均要多消费15%至30%。而相比于多渠道消费者,全渠道消费者平均要多消费20%。更为重要的是,全渠道消费者的顾客忠诚度要远远高于前两者,还会通过社交媒体和在线活动影响更多的顾客。总之,全渠道的一体化不是简单的拼接,而是考虑了多种渠道的适用性和互补性,甚至可创造更好的整合效益。百货企业必须引入技术转型的基因,增强创新能力,防止固步自封,这样才能不断进化而避免成为“恐龙”。

地方政府应充分认识过度开发商业地产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伴随着新一轮五年规划的启动,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审慎开发商业地产,防止再次造成购物中心、奥特莱斯、城市综合体甚至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的过度开发热。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合理布局,保持商业设施的适度、协调与稳定,既要避免大干快上的一哄而上,更要防止风卷残云式的一哄而散。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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