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程度究竟如何,10月31日,上海财经大学财政透明度课题组公布了《2015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报告中,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指数(2015)描述了我国31个省份2013年度决算的财政信息公开程度,其中,山东以57.01分位居榜首,贵州以19.44分垫底,北京位居第15名。(11月1日《新京报》)
财政透明是现代政府的题中之义,因此,评判一个地方政府行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这个地方的财政透明度。而由学术科研单位,在制定详细而客观的评价体系与标准的基础上,开展独立的第三方评估与调查并每年定时发布排名情况,既是广大公众之所期盼,又可以对各地的透明政府建设工作形成鼓励或鞭策。
通过上海财经大学发布的《2015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我们至少能够看到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先说“好消息”:通过近几年的纵向比较,各地政府的财政透明度得分每年都在增加,这是可让以广大纳税人深感欣慰的地方;可“坏消息”也是很容易让大家都丢面子的是:我国各地方政府的财政透明情况基本都处于“低水平状态”,或者可以更加直白地说,即便是财政透明得分最高的省份山东,得分也不过是57.01分,也未达到及格水平,至于排名最后的贵州省,则达到了惨不忍睹的不到20分。
面对这样的排名,无论是中央有关财政部门,还是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都不应该只是看看了事。更应该从这个排名中,找一找和评分细则有关的内容,进一步细化自己的工作,努力提高财政预算与决算、信息公开与回复的水平。做到年年都有提升,且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你争我赶”的效应,以此来提升透明政府的建设速度。
而且,当下政府对于纳税人的管理正在实现透明化的管理。近日开始征求意见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规定,“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根据草案,今后每个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时,都应使用纳税人识别号。对此,许多财税业内人士认为,纳税人透明了,政府财政也需要更加透明。道理很简单,这体现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还有一点不得不提——新一届中央政府向来重视第三方评估的作用。而《2015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就是一个典型的第三方评估报告,一方面,它是由独立的学术机构自行开展的学术性的调查报告,另外一方面,该调查报告,已经坚持多年,在社会上也具有很强的公信力。此报告对于建设地方政府的财政透明,具有很强的参考与指导意义。
2007年通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实施了7年多时间,然而,我国各地财政透明度仍然处于低水平状态的现状,这是很大的遗憾,相关财政管理部门也应该感觉到汗颜。据了解,自今年年初始,国务院已着手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意味着今后各级政府的财政透明工作将面临更多更大的压力。晚行动不如早行动,各地方政府没有必要总是固步自封、画地为牢,主动求变、适应潮流才有可能赢得百姓更多的支持。
道理已经说过无数遍——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处于阳光下的权力,能压缩以权谋私与贪污腐化的空间,也能对领导干部形成最好的保护;也只有在信息透明度更高的社会里,行政和司法体系才会拥有更高的公信力。因此,各级政府、各地政府在打造阳光权力尤其是阳光财政的过程中,都当责无旁贷、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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