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腐败“不定时炸弹”亟待排除

金融腐败“不定时炸弹”亟待排除

今天(11月3日)有媒体报道说,“金融系统反腐大网已全面铺开”。报道统计称,6月以来,证监会系统已有4名官员被立案调查,中信证券11名高管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前天,“私募大佬徐翔被带走调查”的消息,更是在金融领域引起了震动。今天最新消息称,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张云被行政降级,其原因虽未被披露,但其曾被原副行长杨琨在审判时当庭举报违法行为。

10月31日,中央第七巡视组进驻中国证监会,第十三巡视组进驻中信集团。这两个单位,在前不久波及范围空前的股灾中,都有多名官员和高管因违法违纪而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除此之外,2015年中央第三轮巡视的重点单位,大都集中在金融领域,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外管局、中农行、国开行、中投公司、沪深交易所等主要金融机构都是这次专项巡视的重点单位。

金融领域的腐败大都手法隐蔽,危害性大。金融是现代生产和生活的血脉,其业务范围遍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与几乎所有人都发生紧密联系。现代金融产品的多样化,以及金融业务的票据化和流通电子化,使得金融领域的专业性越来越强,环节越来越复杂。金融业的这个特点,要求金融业不断提高防范道德风险的措施。

相对而言,中国金融业的业务范围、产品种类都尚不及国外金融业发达国家,金融企业的经营领域也更加单一。按说,这些都应该是中国金融业更严格地防范道德风险,建立更严密的内部防控制度的有利条件。但是,事实恰恰相反,中国金融领域成了腐败的多发之地、频发之地。在金融领域,大到国家级的银行行长、证监会主席助理,小到上市公司股东、信用社的出纳员,风险到处都有,而防控形同虚设。

在中国,金融领域实行最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银行间、金融企业间的同业竞争或者停留在较低层次上,或者名有实无。没有实质性的市场竞争,处于垄断地位的金融企业的经营成本很难真实地显现出来,道德风险多发、频发的事实就往往被垄断业绩所覆盖而不易被察觉。在此,金融领域腐败危害的严重性,还不止在于其腐败方法的隐蔽性,更在于监管其腐败的机构同时也维护市场准入门槛的机构,这种行政权力的专业性和稀缺性,同样会形成与被监管企业相同的道德风险。此次股灾之后,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被调查,就是这种风险的最好例证。

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两年多来,在金融领域,已有50余名负责官员被调查或被批捕审判,这些官员遍布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仅在银行系统就有20多名行长级官员因腐败而落马。这么多金融领域的官员落马,除了说明金融领域腐败的严重程度以外,也说明金融领域内部防控体制以及外部监管制度的疏漏和失败。

金融领域的腐败是社会源头性的腐败。金融领域腐败,从根本上扭曲了经济活动的成本,从而造成整个市场信号的紊乱,是经济活动中腐败盛行的根本性原因之一。不仅如此,金融领域的腐败也是造成稀缺性资源配置混乱,形成哪里腐败严重,资金就流向哪里,进而扭曲经济结构的原因之一。

更重要的还在于,金融领域的腐败,误导了资金流向,瓦解、消解了金融政策和财政手段,形成“有钱就投房地产”、实体经济始终难兴的局面,并以此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布下处处危机点。因此,在金融领域反腐败就是排除这些不定时炸弹。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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